“大叔网恋少女” 别以爱情的名义放纵

2017-06-06 09:39:0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元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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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节前夕,浙江仙居网友的微信朋友圈里突然热传一条信息:仙居有人拐小孩!并且有视频有真相。一石激起千层浪,大家人心惶惶,确有此事吗?原来并非如此,真相是:一位44岁的大叔网恋18岁的少女,双方产生了好感,而家长坚决反对。最后在警方劝说下,“暴打大叔”事件才算平息。警方表示:孩子已经年满18岁,44岁的大叔也是单身,无法过问,只能由双方私下解决。(6月5日《台州晚报》)

警方出面进行了回应,澄清了“拐卖孩子”的谣言。可是另外一种社会现象也呈现在面前:“大叔网恋少女”。在警方看来,大叔是单身,少女是成年,法律并没有禁止这样的婚恋关系,是无法过问的,只能让双方私下解决。

完全从目前法律层面来说,“大叔网恋少女”是不存在问题的。用时髦的话说,那是你情我愿,那是你侬我侬,爱情不分年龄,爱情不分国界。

可是,不能忽视一个基本事实。网恋大叔的少女才18岁,而网恋少女的大叔已经44岁。这样的年龄差距虽然是法无禁止,可是在我们这样的国度里,在我们这样的观念里,有多少孩子家长愿意让18岁的女儿和44岁的大叔相恋?法无禁止是冠冕堂皇的,而这样的婚恋关系却是大多数中国家长不能接受的。法律是法律,观念是观念,法律和观念为何就能脱节?

有多少人愿意让18岁的女儿爱上44岁的老男人?法官不愿意出现这样的事情,警察不愿意出现这样的事情,专家不愿意出现这样的事情,官员不愿意出现这样的事情。这说明一点,法律和观念是激烈碰撞的。

当然,有人会说,翁虹和杨振宁不也是“老少恋”吗?是的,他们是“老少恋”,可是看看社会的反映,有多少人是赞成杨振宁的?不是还有网友编排了“杨振宁的孙女”嫁给了“翁虹的父亲”的段子,在网络上四处传播吗?这说明一点,对于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婚恋,即使不违法,也是很难被大家所接受的。那些同情“44岁大叔”的人,不过是事不关己的心态而已,假如你的18岁的女儿和“44岁的大叔”热恋了,你会否同意?这位“44岁的大叔”是不是也同意自己18岁的女儿嫁给“44岁的大叔”呢?

再说了,翁虹和杨振宁还与这起事件是不同的。翁虹嫁给杨振宁的时候,已经是26岁了,心智是成熟的,那是她自己的选择,或许还有其他的考虑,不过像买股票被套牢了而已。而这起事件中的少女才刚满18岁,年龄成熟了,心智未必成熟,这个因素不能不考虑。

“44岁大叔网恋18岁少女”,请不要简单的以爱情的名义放纵。法律和观念不能碰撞的太激烈。最关键的问题是,需要将人心比自心,在同情“44岁大叔”的时候,需要问自己一句:假如18岁的女孩是自己的闺女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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