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被“就业歧视”不如摆正择业观

2017-06-05 15:23:1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程彦暄]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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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京华时报》的一篇新闻报道称,有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曾发布歧视性招聘要求,说明以下五类人不要:简历丑的;研究生博士生;开大众的;信中医的;黄泛区及东北人士。消息一出,引发舆论的轩然大波。一些网友指责该企业涉嫌就业歧视。对此,企业方面回应,涉事人员已被辞退,同时对其不当言论表示歉意。

昔日,美团网的一纸带有“歧视性”的“招贤令”,在被舆论推向风口浪尖之时,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瞬间不少企业的招聘“潜规则”不断地被网友曝出,在网络舆论压力下,企业方不得不做出开除招聘负责人,向社会、应聘者道歉等举动,以换取大众的宽恕。

我们站在一些被歧视的应聘者立场,来看这些歧视性“条款”,简历丑、限男性、985、211等,似乎字字诛心。但换角度言之,求职者之所以会被歧视,是因为他们过于专注于某一公司、某一职位,颇像老话所讲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不妨再用一句老话来劝解“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对于企业而言,所谓的歧视性“条款”真的是在歧视某些求职者吗?在笔者看来是否定的,企业以营利为目的,招贤纳士必然讲究个“精准定位”,试问简历丑是否存在对公司、职位、个人等不够尊重的嫌疑,有些特殊职业的确女性不适合做,或同样薪酬下,男性做比女性做效益高出很多,相较之下限男性无可厚非。再如信中医、开大众等,个别企业主会将其看做一种立场,此时信中医、开大众明显是站在了企业主的立场对立面,当然要被“歧视”。

作为求职者,被“歧视”时首先当调整心态,区别糟“歧视”的原因,如果能力不足,当加倍努力,力争早日达标;如果是与企业方的招聘需求不同,则应该及时寻找其他能力范围内的工作,切莫“钻牛角尖儿”极端择业。

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笔者看来,每一位求职者都是“潜力股”,就业也非单向选择,能力不足时,需要“伯乐”栽培,能力超群时,自有猎头前来“挖你”,而两者间的主动权全在于个人的足够努力与否。

诚如实现梦想不一定非要在“北上广深”,在杭州同样可以成就阿里巴巴,在宁波同样可以造就雅戈尔、奥克斯、杉杉……创业如此,择业亦如此,得不到美团的赏识,不代表选择大众、拉手、口碑就得不到成长,没有985、211的光环,也不代表将来无法成就自我,只要目标坚定,足够勤奋,做好主业,成就理想必将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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