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航“拉黑”女博士,且慢叫好!

2017-06-05 10:06:2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云勇]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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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女博士迟到误机怒扇机场工作人员耳光,后果很严重。此事引发热议,很多网友留言,航空公司应该将她拉黑,本来一句随意评论的话,竟然成真了...记者从武汉天河机场获悉,法航将打人女博士列入黑名单,全球范围拒绝承运;也就是说,该旅客在全球范围内将无法再坐法航航班。(6月3日《北京青年报》)

网友近乎一边倒地指责女博士,估计中国民航会很快“拉黑”女博士。法航抢先出手顺应民意,对恶劣行为绝不纵容,一个都不放过,法航“拉黑”女博士的鲜明态度应该肯定,略过不提,本文重点探讨的是法航“拉黑”女博士的消极意义。

法航“拉黑”女博士,缺乏法律依据。法航有没有权力处罚没有直接侵犯法航利益的人?任何国家民航对不法旅客的处罚,建立在侵权等违法基础上。女博士侵犯了中国民航的合法权益,法航同病相怜,认为她是一个不合格的旅客,潜在的破坏者,“拉黑”女博士,越权了。对思想犯,潜在犯等处罚,法律都有严格限制,比如宣传纳粹思想,属于恐怖分子,可以处罚,很显然,女博士还够不上那些严格条款。

法航“拉黑”女博士,属于法外滥罚。依据行为实施地和行为结果地原则,女博士还没有登机,还没有进入法航客机,其行为实施地和行为结果地都还在中国,依据属地管辖原则,依然属于中国法律管辖。法航“拉黑”女博士,法律依据严重不足,明显属于法外滥罚。作为民主、自由、博爱等民主法治思想产生地的法国,向来为世界敬仰,如今法航如此法外滥罚他国公民,与民主法治的时代潮流格格不入。

法航“拉黑”女博士,缺乏救济保障。民众的权利义务是对立统一的,无救济则无权利。法航“拉黑”女博士,是限制女博士权利,女博士有可能遭到误伤,因此法航有必要保证女博士的救济权的实施。法航“拉黑”女博士,不能有权就是任性,应当给予女博士必要的救济保障。以目前的条件,女博士已经很难进入法国,如果其他国家航班学样联手封杀,女博士就无法进入法国行使救济权,这是不公平的。

法航“拉黑”女博士,违反两罚原则。一事不两罚的法律原则获得全球共识,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比如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跨国追逃,如果当事人在国外判刑坐牢,遣返后判决要充分考虑。一个行为,中航处罚,法航处罚,有违理性制度的要求和立法精神。

法航“拉黑”女博士,或是恶劣示范。从国际上说,女博士打人,法航“拉黑”女博士,如果这样处罚成立的话,美航、俄航、英航等各国民航都可以这样处罚。从国内来说,中国各行各业纠纷多,比如医闹当前特别突出,卫生部可以效仿,不给医闹者看病,彻底杜绝医闹,这显然违反救死扶伤原则。对任何辱师者,教育部也可以禁止终生不得接受教育,这显然侵犯教育权和民主权。如此岂不开文明倒车?

我们怎能开文明倒车呢?一个不当的处罚,伤害的绝不只是一个女博士,而有可能是一大片人,更严重的是让社会的良好运行机制突然转向乱序。时代的车轮在滚滚向前,中国正在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紧跟世界潮流,全世界都在积极联手建设和谐世界,共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因此,法航 “拉黑”女博士,且慢叫好!“拉黑”女博士,法航宜慎行!“拉黑”女博士,须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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