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校产”处置成难题原因何在?

2017-05-27 20:17:3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曹灿辉]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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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随着“撤点并校”政策的推进,原本拥有几百名师生的塘山村村小并到临近村小。眼瞧着半人高的野草,曾经为建学校让出自家“肥田”的村民难受得不行。有人心疼地说:能不能不要再这么放着了,再放,我们就收回来种地了。现在,关于校舍“身后事”的讨论热火朝天。(5月25日《中国青年报》)

为了优化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集合教育资源和师资优势,从2001年开始,我国农村地区启动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撤点并校”。据教育部数据,从1997年到2010年,全国农村小学减少逾30万所。至2015年,全国小学由1997年的62.88万所减至19.05万所。记者统计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从2001年到2011年,初中数量下降26.19%。农村“闲置校产”处置成为一道难题。

“闲置校产”没有妥善处置,由此引发的问题不小。一些“闲置校产”有的被当地村民撤改建房,有的被群众强占使用,有的荒废,让国有和集体资产浪费与流失;一些“闲置校产”年久失修,已成危房,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甚至有个别“闲置校产”让不法分子变成非法勾当的隐藏窝点,影响社会稳定。

“闲置校产”处置成难题,原因是:按照当时“县学县办、乡学乡办、村学村办”原则,不少农村学校产权一直没有明确,学校撤并停办后,“闲置校产”的产权归属不清晰,一些乡镇政府也没有把处理权下放,于是,政府不收,基层不管,“闲置校产”就真正“闲”起来了,只得任其自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明确提出,“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优先用于教育、养老、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笔者认为,农村“闲置校产”处置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综合利用”

一方面地方政府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明晰农村“闲置校产”产权,尽快出台农村“闲置校产”处置办法,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处置依法、有序、科学。另一方面要按照“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原则,在当前“全面二孩”政策下,综合考虑学校辐射半径、办学规模、办学质量等因素,科学规划布局农村学校,对能够修缮利用、利于农村儿童就学的农村“闲置校产”,要合理进行修复利用;要根据学校地理位置、校舍功能等特点,对一些农村“闲置校产”,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等乡镇公益性教育事业;对于教育部门利用不了的一些“闲置校产”,要通过政府划拨等形式,交由乡镇村管理,用于乡镇村文体活动中心、敬老院等公益性事业。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韩国从1982年起,实施乡村学校合并计划,一些乡村学校被闲置起来。忠清北道,在1982到2014年之间,就有235所乡村学校闲置,其中4所学校被改造成了运动员训练场等教育设施,10所被改造成免费公共文化场所,5所被改造成地方政府的盈利性公共场所。韩国农村“因地制宜综合利用”“闲置校产”的成功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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