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制度也能让低收入者“沾光”

2017-05-24 21:39:0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云勇]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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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9.81%,中高收入群体占50.19%。公积金贷款情况则是,低收入群体占36.61%,中高收入群体占63.39%。

公积金再掀波澜。5月24日,《北京青年报》刊文《公积金制度不能让低收入者“吃亏”》:公积金很难起到帮助低收入者购房的作用了。5月24日《中国青年报》刊文《住房公积金不便宜年轻人还便宜谁》:如果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过低,甚至房价上涨限额反倒下降,让下层民众尤其是年轻人实在没法接受,只能让那些出得起较高首付的人们去享受公积金的福利,那么拿公积金来做什么呢?

两篇文章不约而同指向公积金借贷,认为难以借贷让低收入者和年轻人(为行文方便,以下统称为低收入者)吃亏。首先声明一下,笔者是低收入者,但是笔者先要狠狠地打击一下包括自己在内的低收入者的幼小的心灵。

从1999年推行公积金制度起,这项制度就注定了让低收入者在沾小光中吃大亏。特型演员古月2005年死亡时的住房公积金高达30万元,笔者同样从推行那天开始缴纳,只有区区万元。按照公积金缴纳规定,高收入者不但可以得到更高的公积金补助,还可以借助高额的公积金合法避税。对低收入者来说,享受公积金的补助是永远吃亏,这个亏,累计金额来看,恐怕比难以借贷要吃的亏还要大得多。

知道这些事实,低收入者的心态是不是平和些了?再来说说公积金制度也能让低收入者沾光的问题。

作为低收入者,眼光不能只盯着公积金借贷,如果如此偏狭看问题,可能会觉得人生毫无乐趣。其实,公积金不只是贷款一途,国家层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都可以用公积金。地方政府对掌管的公积金使用进行了相应调整,比如允许缴纳物业费,房租费,甚至可以看大病,等等。东边不亮西边亮,低收入者还是有办法可以用上公积金,这难道不是沾光吗?

作为低收入者的你或许依然愤愤不平:请看清,我说的是公积金借贷!尊重你的意愿,就说公积金借贷。这些年来,已经有数个省份允许父母子女之间彼此用公积金给亲人省内异地购房,笔者就给同事办过类似手续。作为低收入者的父母都有公积金,支持低收入的儿子在省内异地购房,办成了,如此虽然不是自己享受,但是儿子得益,这难道不是低收入者“沾光”吗?

其实,如果赞同“没有借贷公积金就是吃亏”的观点,那吃亏的可多了,绝不是低收入者在吃亏,有很多高收入者也在吃亏,比如笔者的朋友买了三套房,没有用过一次公积金。高收入者不缺钱,买房子可以一次性交钱,根据一次数清房款的购房优惠,又能快速办好房产证等手续,相关收益绝对抵得上借贷,为啥还用去公积金借贷呢?这时,你能说不借贷就是吃亏吗?

就算“无借贷就吃亏”成立, 你觉得吃亏,就要求取消,可以减少一大笔开支的单位自然很支持,政府就会很头疼,没有公积金,要解决民众住房问题更是难上难,怎么可能听你一面之词随意取消?很多没有享受到公积金借贷的也不会赞同取消,毕竟,有同等补助,纵然从没借贷过,退休时一次性取出来一笔巨款,想想常常让人心烦的养老金漏洞和养老难题,让自己对养老更有信心,这难道不是沾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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