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押金 助力共享单车健康发展

2017-05-23 19:20:3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吴关龙]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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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就规范共享单车发展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禁止未满12岁儿童使用,鼓励运营企业免押金提供服务,收取押金应接受监管。(5月22日《新华社》)

在对共享单车褒眨不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当下。交通部适时出台规范共享单车征求《意见》稿,无疑为共享单车沿着服务民众方向前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众所周知,共享单车这个新生儿诞生以来,与其使用便捷、绿色环保、租费实惠深受民众欢迎。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共享单车无序停放影响交通,骑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后弃车逃走后处理难,因质量问题导致的骑行事故取证维权难,发生交通事故处理难,不能有效控制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缺少应有的日常维修、保管人员等一系列问题日趋突出,尤其是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收取的押金安全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的说法,更让人担心不已。

共享单车之所以在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语境下,监管部门不仅没有予以封杀,反而给予更多的呵护,比如通过设置电子围栏、志愿者参与、学校、家庭教育等举措,使得乱停放、12周岁以下少年骑行等问题逐步得到规范;广大民众也自始至终对共享单车不离不弃。这充分说明共享单车的确有其存在的民意基础。但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押金安全问题必须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其实,在共享单车出世以来,人们在肯定其服务民众功能的同时,对其收取押金的去向及安全问题早有微词,有的把收取押金视为企业的一种融资手段,甚至怀疑有非法集资之嫌。

我们说,民众租赁共享单车缴纳了押金,自然有对押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拥有知情权。按理说,作为一个真正有社会责任感、以服务民众为宗旨的企业,理应把收取的押金管理好,做到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监管,以打消民众的疑虑。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对押金问题始终避而不谈,让人甚为担心。

既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对押金问题始终缄口不语,未能向公众作出保证押金安全的承诺。那么,作为监管部门就不能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否则,就有不作为或者可以说是失职、渎职之嫌。

因此,我以为,《意见》鼓励运营企业免押金提供服务,收取押金应接受监管等措施,可谓击中了共享单车的要害,既打消了民众的疑虑,又有助于防止运营企业把押金挪作他用,或者圈款“跑路”,导致民众无法退回押金,引起社会混乱的现象发生。从而确保共享单车沿着绿色出行、服务民众的健康轨道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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