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坐网约车的乘客可能会遇到这一幕:系统显示接单的是这辆车,可来的却是另一辆车。对方的解释多是“今儿开老婆的车”“换车了系统没改过来”等。事实上,这些车里面有一部分为“改牌车”。而一条以收售公民个人信息为支撑、利用网约车平台审核漏洞进行“改牌做号”的网络黑产继而浮出水面。(5月17日 《新京报》)
随着各地对网约车进入的限制,一些达不到要求的网约车被趋之门外,在严监管之下,寻求另一种方式进入,成为这些无法进入平台网约车的“公关课题”。“改牌”方式的出现,正好迎合了这些网约车的需求。“改牌车”的被爆,无疑又给网约车的形象抹了黑,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一个消费警醒。
对于消费者而言,利益驱动下形成的“改牌车”现象、“改牌车”存在的风险需要关注和重视。如若一旦发生意外,各类保险赔付、法律追究等纠纷就会出现,由此造成的不被赔付、诉讼证据寻找等后果,是非常麻烦的,也是非常严重的。因此,面对“改牌车”,如何做好预防和进行有效整治成为新的消费期盼。
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消费者消费常识和安全意识。以媒体平台等为主,社会各界要持续加大对网约车的监督,要对诸如网约车“改牌”等现象进行及时传播和曝光,让消费者都熟知其中存在的不合规现象。尤其是相关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经常性的开展诸如网约车存在问题、乘坐常识和网约车风险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消费者具有甄别意识和常识,主动拒绝违规车辆,规避出行风险。拿“改牌车”来说,如果消费者都知道这一行业黑幕,具有甄别意识,通过不坐号不对应的车辆、要求平台系统更改车辆号码等措施,就会让“改牌车”无立足之地。
其次,网约车平台应及时加强审查,确保网约车运行安全。“改牌车”的存在,也在折射着平台的监管失责。从法律方面来说,网约车平台、网约车司机和乘客三者之间是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如果有证据证明网约车平台没有尽到基本的监管义务,其明知或者应知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乘客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网约车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从网约车平台自身来说,应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约车注册进入的审核,确保证件、司机、车辆三者完全匹配一致,保证网约车依规而行。
网约车作为新兴服务业,近年来发展较快,一方面在受到消费者欢迎的同时,也因存在各类经营问题饱受议论。但是,任何一个新生事物,存在问题都是不可避免的。由此,面对“改牌车”的消费风险,相关部门应主动针对消费者的诉求,积极进行有效的整治提升,才能保证网约车的安全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