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对“千里取票”一笑了之

2017-05-17 08:50:0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史扬帆]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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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雷先生介绍,自己在携程上订了一家酒店,因为在网上完成支付,酒店告诉他应该找订购网站开发票,雷先生执意要一张纸质发票,因为10元运费问题,他和客服人员发生争执,最后索性买机票自己去取票。当天下午6点左右,他一路飞奔,终于在南通拿到了自己的发票。(5月17日 成都商报)

俗话说,“人活一口气,佛争一炷香”。不合理的收费不能惯识,不合理的要求坚决抵制。“提供发票是你们的义务,不论怎么给,是你们的事”、“我住店在北京,要么你在北京给我票……运费不是我的事”,就是这种认理“不认黄”的心理,驱动着雷先生千里“打飞的”前去取票。

“认死理”早已是这个时代的稀缺品,仿佛妥协让步、圆滑变通成了一种“生存性智慧”,能够降低社会生活中的冲突和摩擦。日常生活中,遇到太多的霸王条款,不开发票、加收费用等,早已见怪不怪、麻木不仁了。倒是雷先生的“执意”让我们再次警醒,该坚持的事就一定要坚持,不能黑白颠倒,权利义务掉个。

删繁就简,把复杂的事做简单,倒也是一种大智慧。公平交易、明码实价、童叟无欺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原则。根据发票管理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买卖交易中出卖方有开具发票的法定义务 。履行这一义务产生的成本,不应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更不能让消费者来承担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否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扫到这个新闻,或许不少人“一笑了之”,为雷先生的执拗而摇头,但不正是我们的纵容、冷漠让一些不合理的行为更加放纵了吗,黑与白、曲与直之间,必定有公道、有说法。如果“千里取票”唤起了我们对自身权利的珍视,这难道不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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