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遥控电子秤是一封再明白不过的举报信

2017-05-16 08:50:0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曲征]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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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斤短两”自古就被视为经商者最可耻的行为之一,电子秤逐步取代容易造假的杆秤,走入大街小巷。近日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出售的遥控电子秤也变成了一些不法商家缺斤短两牟取暴利的工具。电子秤的卖家告诉记者,让货物“增重”的比例可以自主调节。(5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原来使用杆秤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商家很容易缺斤短两,而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终于出现了电子秤,电子称能够有效避免缺斤短两现象的发生,但是没想到的是,如今却出现了“遥控”电子秤,这种遥控电子秤不仅能够在20米之外的地方就能用遥控器控制称重物品的“重量”,而且还能够调节增重比例,想增重多少就增重多少。为了经济利益,诚信缺失,不择手段。

而使用遥控电子秤的做法违反了国家法律。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粮食、蔬菜、水果或不高于每公斤6元的食品,电子秤被允许的误差范围最大,这类食品重量不足1公斤的情况下,误差不能超过20克。超过这个标准的,就是“缺斤短两”,应接受法律的处罚。

据法律专家介绍,商家使用可以“遥控”的电子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其行为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秤使用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如果“遥控”电子秤使用者的欺诈行为涉及的金额较大,可以构成诈骗罪,使用者可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尽管法律条文摆在那里,但是现实生活中,那些使用各种手段进行“缺斤短两”的行为,并没有真正受到相应的处罚。否则,遥控电子秤也不会顺势而生。假如缺斤短两这种可耻行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与遏制,那么也就没有哪个商家冒着风险到网上去购买遥控电子秤。记者发现,一些网站上已经售卖了好多遥控电子秤,可见一些商家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有恃无恐。

所以对于不良商家,要严厉惩处,令其付出沉重代价。从另一个角度看,遥控电子秤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如果明知购买者购买电子秤是为了欺骗消费者,而仍生产、售卖,那么生产者、销售者与使用者就构成共同侵害消费者权益。而实际上,生产者与销售者,他们生产、销售遥控电子秤的目的,也不过是帮助不良商家通过缺斤短两来实现“发家致富”,所以,生产者、销售者也应该受到遏制与惩罚。只有生产者、销售者的行为受到应有的处罚,才能够从源头上切断遥控电子秤肆意妄为的利益链条。

也因此,打击网上售卖遥控电子秤的行为尤为重要。而在网站上售卖遥控电子秤的做法,本身就是一封封再明显不过的举报信,急需相关部门顺藤摸瓜,一网打尽。不管卖家将遥控电子秤改称什么“无线防作弊电子遥控密码可调台秤”,也不管卖家将“能遥控”、“能作弊”故意说成“防遥控”、“防作弊”,只要相关部门深入调查,认真追究,雷厉风行,就一定能够将遥控电子秤这一“新生事物”扼杀在摇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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