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免社保须防“假引进”而“真炒房”

2017-05-15 07:44:2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盘和林]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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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江苏省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明确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于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这是自2016年9月25日南京宣布限购以来,首次对非户籍居民家庭给予购房条件放宽的政策。

对硕士及以上学位人群购房放宽社保要求的举动,尽管南京市官方的解释是为了政府引进人才,有专家也指出,南京未来的发展需要高新专业人才,如果卡在连续两年社保等要求上不利于城市发展,放松购房的社保条件是对外地高学历人才的政策性放松。尽管言之凿凿,但仍被外界解读为对外地高学历人群购房的一次“大放水”。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满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也是一个城市吸引人才的十分重要的举措之一,人才是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这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放宽一些购房限制政策无可厚非。但笔者认为,简单的硕士购房免社保的政策或会留下较大的政策“漏洞”,没有相关配套政策的约束,如人才要在购房后在本地工作、严惩弄虚作假等,就有可能像“假离婚”一样沦为“假引进”,不排除形成一个以高学历为特点的新型“炒房团”,一是对户籍居民不公平,二是不利于房价调控。

近年来,房价以火箭般速度高涨,对于一些刚到大城市工作的硕士甚至是博士,其工资收入远远赶不上房价增长的速度,从而望“楼”兴叹,最终导致大城市人才流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菲尔普斯房价过高会损害一个国家劳动人口的流动率,未来中小城市的购房者可能享受不到房产增值的收益,甚至会降价出售二手房,这样一来,这些地方的大部分人就可能放弃“去大城市闯荡”的念头,安心在家乡享受低房价。

北上广深、杭州、南京等都面临类似困境,这些城市为了留住人才、吸引外来人才,进而增加城市的竞争力想了不少办法,也出了不少实招。例如,“十三五”期间,深圳将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杭州市对认定的高级人才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向新引进到杭州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硕士每人2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而此次南京从引进人才的角度,对外地高学历人群购房放宽购房政策,免除社保要求,也在情理之中,未必就是单纯为了“放水”。值得商榷的是,不同于深圳、杭州对高学历人才直接进行补贴、安居,而是在公共政策中打开一个口子,如果不制定相关政策,就会使得公共政策走偏、走歪。

从其认定标准来看,所放开的群体并不小,有可能形成一个较为庞大的新型“炒房军团”。据媒体报道,其认定的标准是: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当前,硕士教育基本上“本科化”,2014年中国在校研究生人数就达184.8万人,历年积累下来的硕士以上毕业生何止千万?就更不用说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比比皆是了。

这或许为炒房者留下巨大的政策“漏洞”,毕竟为了炒房,离婚、造假离婚证等大有人在。仅仅是硕士以上学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加上一纸劳动合同,这样的炒房成本实在是太低了,太容易做到了。这就有可能等于是在变相降低限购门槛,架空限购政策,从而影响楼市调控效果,也是对户籍居民或其他遭遇限购的外地户籍居民的一种不公平。

因而,放开对外地高学历人群购房的社保限制不是不可以,但必须要相关配套政策进行约束,其指导思想就是中央制定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满足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的“住的”需求,但限制“炒的”可能。例如购房之后要持续加纳社保5年或以上,设定在南京服务的期限,低于服务期限的房价增值部分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等。还要出台一系列遏制、打击弄虚作假的行为,切实避免以“假引进”之名行“真炒房”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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