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应不负“容错”美意

2017-05-12 09:04:3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英]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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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革者撑腰,高扬的是正气,得益的是事业,赢得的是人心。”近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文章《为改革者撑腰》,文章称“对于改革者,就要通过科学的激励、用人和容错机制,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让他们可以甩开膀子谋事,而不是天天悬着心谋人”。记者梳理发现,十八大以来,已有北京、重庆、广东等多个省份出台了针对干部的“容错机制”。(5月11日《新京报》)

“轰轰烈烈喊口号,中规中矩走形式,气吞山河摆样子”,前不久,有媒体在基层调研时了解到,怕担责不干事成为当前不少基层干部反映的突出问题,干部争当“太平官”,导致改革发展推进缓慢。什么是“太平官”?就是为官不为,占着官位,握着公权力,却不干公事,无所作为。前不久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有一位名叫孙连城的官员,在工作中得过且过,虽说不贪污不受贿,但也不干事,而这样的官员,其实不比贪污的官员危害小。

为什么争当“太平官”?目前我国既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同时又处于高压反腐的政治形势下,对官员们来说,改革所带来的工作挑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而纪律要求也比任何时候都要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不少人便畏首畏尾,懒政怠政,抱着“无过便是功”的思想观念混日子。当然,这只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是因为,全面深化改革是块“硬骨头”,改革进程中无疑会触碰到一些利益集团的敏感神经,若无强势推动力,那些敢想敢干的官员势必会因位高权重的既得利益者的反对而无法推进工作,甚至会动辄得咎,从这一点来说,建立一个科学健全的干部容错机制,也是为有改革勇气的官员保驾护航。

应该看到,容错机制与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共同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官员提供了广阔空间。如果说“八项禁令”等党内立法给党员干部划定了红线,那么容错机制则提供了行动和安全指南,这既相当于提供了保护,同时也是提出了更高的行为要求。

目前已经有7省份设立了容错机制,且对容错机制的建立、免责、认定等都有了详细的内容规定,可以预判将有利于释放和调动官员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但是,容错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仍然需要阳光化、透明化,唯有如此,才能底气十足。容错机制其实就相当于豁免权,如果对事情的认定以及机制运用不当,极容易成为少数官员独断专行、谋求私利的挡箭牌,也容易成为犯错官员的“免死金牌”。这就要求目前在“容错”的最终裁定权属于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的基础上,还应加入公众认定,因为在定性时,具体到某一个行业或事件,群众更熟悉情况,更了解实际。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不要求官员完美,因此允许他们有犯错的可能,而官员们也应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提高干事积极性,大胆改革创新,勇于尝试,摒弃“太平官”思维,主动作为,做一名合格、有为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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