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被盗刷银行全赔是权利保护的胜利

2017-05-11 09:49:4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堂吉伟德]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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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潘先生凌晨在家中睡觉,突然接到短信提醒,他的银行卡被人在澳门盗刷了34.6万余元。硚口区法院认定银行应负全责,一审判决银行向潘先生赔偿本金及利息34.8万余元。据介绍,银行卡被盗刷判银行全赔案例实属罕见。(5月10日《楚天都市报》)

此案例虽属罕见,但“存款被盗”却屡屡发生。2015年10月发布的《中国居民金融能力报告》显示,2014年超过5%的居民有过信用卡被盗刷的经历。其中,超七成的人在信用卡被盗刷后没有获得任何赔付,需由自己承担损失。

按理说,用户与银行是一种契约关系。把钱存在银行,若没有主观性错误,比如故意泄露密码或者银行卡,而因非主观原因,比如黑客侵入或者复卡盗刷等原因,造成了存款被盗,肩负资金安全的银行,理应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给予全额赔偿。就如同一个人把钱寄放在专业保险公司,因为小偷进入而被盗取,但无论是基于何种理由,保管者都应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

事实上,发生银行卡被盗刷或者存款被盗后,银行一方总是借口用户自己密码或者银行卡保管不善,并要求用户给予过责举证。举证难和维权难,让用户的权利难以得到保护。

于此而言,此案的法律意义在于,一是明确了举证倒置的原则。用户只要履行了谨慎性责任,尽了告知和配合的义务,就达到了法定意义上的要求,其他非过错责任应由银行担负,如果银行拿不出证据,证明当事人存在主观错误,就无法规避自身的责任。二是明确了银行全额赔偿的原则。卡被盗刷之后,若持卡人没有过错,则说明银行提供的介质存在安全隐患,根据过错归责原则,银行责无旁贷。换句话说,全额赔偿合情合理,当然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银行卡被盗刷判银行全赔案例实属罕见,既说明银行的强势与用户的弱势依然十分突出,又说明个案所具有的积极导向作用。一旦此案例所采取的原则成为实践标准,用户权利的司法保护将取得质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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