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48起车祸背后的“平庸之恶”

2017-05-11 09:45:3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马涤明]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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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一年里,黑龙江省林甸县有个农村家庭经历的有据可查的车祸共有48起。在或晴或雨或雪的天气,不同颜色、不同档次、不同载重的汽车开到这家门外,然后在一个直角拐弯处失去控制,在他们家制造了一场又一场车祸。这是因为,这家处于两条道路相交形成的一个直角处。(5月10日《中国青年报》)

这本是一个不该发生的问题——如果当初公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能负责任地考虑到这个问题,如果相关部门能够与住户有效协调,“一年48起车祸”也不会发生。

根据相关部门的说法,他们似乎谁都没有责任,都能找到相关文件来印证他们在各个环节的合法性。换句话说,如果有错,只能是制度、政策、文件错了。事实上,相关部门在不违反政策的情况下,在有些问题上只要稍做一些小小的微调,“住在公路直角路口”的尴尬,是可以避免的。遗憾的是,那么多相关部门都成了政策、文件的机械执行者,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灵活和人性化。

犹太学者汉娜·阿伦特提出了著名的“平庸之恶”的观点,认为那种“像机器一般顺从、麻木和不负责任”地执行命令的行为,也是一种恶。这种“平庸之恶”从本质上说,是丧失良知的表现。

对那些在公路建设中遇到问题,且明知这种问题会导致严重后果,有能力规避却以“符合规定”不作为的官员们,说是在制造“平庸之恶”恐怕并不过分。而更大的“恶”在于,这些“平庸之恶”以滚雪球的形式出现——从一开始,相关部门就都说管不了,到后来问题越来越严重,相关部门又以“历史遗留问题”的理由推诿。

实际上,受害者不只是这户人家,还有那些“躺着中枪”的司机。当地政府表示,作为贫困地区,财政拿不出该户人家提出的补偿数字进行拆迁。对此,笔者做个假设:一旦某一天发生严重事故,相关部门不但会高度重视,善后支出恐怕也不是小数。非要出了大事才“高度重视”,这种“恶”就不只是“平庸之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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