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学习和践行王新法精神

2017-05-06 10:29:28 [来源:华声在线]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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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

王新法异乡义务扶贫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我们都经历了从不可思议到深为敬佩的心理过程。王新法的事迹看似超出常理,实则遵循常情;所作所为虽简单平凡,却人格境界崇高。如今,“王新法”不再仅仅是一个人名,更代表着一种精神:一种信念坚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一种践行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一种埋头苦干、攻坚克难的战斗精神,一种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价值追求。王新法精神,处处体现出实践的品格、平凡的底色、崇高的力量,为我们每个党员干部提供了学习和践行的榜样。

——以忠诚担当彰显党员本色。王新法是一名共产党员和退伍军人,他怀着对党的忠诚和让村民脱贫致富的担当,不远千里来到薛家村义务扶贫,用实际行动忠实地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初来乍到时,正是党员身份和军人经历,让王新法在扶贫工作中颇有底气;当受到群众误解时,他掷地有声地宣示:“我是共产党员!”对王新法来说,这是庄严的宣言,也是如山的责任。他与村干部谈心时多次说过:“一个党员,就是要有党员的责任感,就是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什么事都不办,什么事都办不好,群众就不相信你,你就没有荣誉感。”就是循着这个朴素的道理,王新法带领他的团队勠力同心,为村里谋规划、搞基建、抓产业、促脱贫。在很短的时间内,王新法就赢得了村民们的高度信任,被推举为“名誉村长”。这个“名誉村长”在王新法看来就是最高的荣誉,也是自己肩负的沉甸甸的责任。带着这份荣誉和责任,王新法始终不忘初心、坚守本色,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扶贫事业报以绝对的忠诚,对村民们的信任报以坚定的担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王新法以这种忠诚与担当,很好地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品质和为民情怀。

——以凡人义举托起英雄品格。王新法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和轰轰烈烈的功业,而是积小功为大功,积小胜为大胜,短短3年时间让薛家村脱贫并成为省级文明村。正如村民感叹的,“他为我们做的那些事,说起来大多是平平常常的事情,可一件件一桩桩,堆起来就是一座山啊!”王新法虽然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的人格已成为一座伟岸的高峰。王新法身上这种平凡与伟岸的辩证法中,蕴涵着三重深刻的关系:一是小与大的关系,奉献小我践行大义,牺牲小家亲情播撒大善大爱;二是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以个人的力量引爆集体的能量,以个人的表率激发集体的热情;三是朴实与崇高的关系,以朴实的想法、朴实的作为成就崇高的事业、崇高的境界。在从平凡通往伟岸中,有一个关键环节,那就是王新法始终以一个平凡人的身份展示一种不平凡的姿态——凡事身先士卒,时时处处干在前头,激发村里干部群众脱贫攻坚的斗志、干事创业的热情。他用不平凡的行为揭示了一个平常的道理:党员干部只要心和群众一处想,汗和群众一起流,就能一呼百应,就能成为群众的英雄。

——以甘于奉献践行共富理想。王新法放弃退休后安度晚年共享天伦的舒适生活,来到薛家村开展义务扶贫,引导他的是村民共同富裕的理想信念,支撑他的是不计回报甘于奉献的精神动力。共同富裕是要讲求奉献的,没有一部分人的奉献,财富的马太效应就会成为不易的法则。王新法决心以自己的余生来证明这一法则,他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行动,都是为了让村里的群众尽早富裕起来。他说:“我是带着思想来的,不是私念。”“我想尽己所能,与民共富。在一个新天地里,拿出一个共和国军人的信仰、勇气和忠诚,去改变一些人和事的面貌。”于是,他拿自己的钱,吃自己的饭,干百姓的事,并最终用生命践行了“扶贫路上,绝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的铮铮誓言。王新法在薛家村的一言一行,无不体现了甘于奉献的精神力量,正是在这种奉献精神的带动下,村民们逐渐坚定了脱贫致富的信念和共同富裕的理想。

王新法是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员,是一位扶贫楷模,他的精神,融在他的忠诚担当中,融在他的凡人义举中,融在他的无私奉献中。忠诚、义举、奉献,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蕴藏着无穷的力量。王新法倒下了,但他的精神丰碑没有倒。我们要接好他的接力棒,弘扬他的精神,在精准扶贫攻坚战和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新征程中作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新贡献。(执笔: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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