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视角看外国人地铁吃喝不被罚

2017-04-13 10:44:4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何勇]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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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_TCAHILL17发布了一张四五个外国人在上海地铁11号线车厢内摆起桌子大肆吃喝的图片,引起网友广泛关注。记者从地铁官方了解到,此事属实。(4月10日《东方网》)

地铁车厢相对密封,人流量较大,空气流通性较差。如果乘客在地铁里大吃大喝,特别是食用带有刺激性气味的肉包子、韭菜盒子等食品,会直接影响乘坐地铁环境的舒适度,很容易给其他乘客造成困扰和不适。不在地铁车厢里饮食,这已经最基本地铁文明准则之一。而且,《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

换句话说,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乘坐地铁时大肆吃喝,都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违反了乘客守则,这一点毋庸置疑。外国人在地铁里大吃大喝行为,却没有遭受任何的处罚,不必为这种不文明行为承担责任,不需要付出任何的代价。看到这样的结果,确实很让人气愤,甚至让很多人觉得这些在地铁上大吃大喝的外国人享有特权。

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从情绪化角度看外国人在地铁里大肆吃喝不被罚问题,应当回到法律层面,多以法治视角看待。

乘客在地铁里吃喝,即便违反了乘客守则,但在目前终究只是道德问题,并不是法律问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反,的确如地铁运营公司所言,在地铁里大肆吃喝不被处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没有“禁止饮食”的相关条款,而《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又没有对饮食乘客的处罚条款,这才让在地铁上大肆吃喝引起众怒的外国人逃避了处罚。从这个角度说,外国人在地铁上大肆吃喝不被处罚,不能怪职能部门和地铁运营公司不作为,因为确实是于法无据。

事实上上海市在制定《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时,一开始曾将“禁止饮食”条款列入其中,并配套了处罚措施,最高可以罚款500元。但在向社会征求意见之后,大众对这一条款的反对声比较多,最终在《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正式出台时,删除了“禁止饮食”条款。所以,大众与其情绪化的愤怒外国人在地铁上大肆吃喝不被处罚,不如站在自身角度,多反思“禁止饮食”并配套处罚机制到底要不要入法。

当然,不管法律有没有禁止乘客在地铁车厢中饮食,也不论有没有配套处罚措施。但对于乘客在地铁中饮食的不文明行为和违反乘客守则的行为,地铁运营公司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制止,而不是任由乘客在地铁上肆无忌惮的大吃大喝,把地铁车厢当成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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