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扣你分啥理由都有”是在公然索贿

2017-04-07 10:32:5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于立生] [责编: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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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下旬,刘老板的一辆货车在330国道原浙江兰溪市诸葛收费站附近突然被拦下,一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从警车里走下来,收走了货车行驶证。对方居然称:“想扣你分啥理由都有!”日前,刘老板根据对方留下的电话号码联系上詹某,交了3000元拿回行驶证,发现詹某就是去年扣他证、收他钱的人,当时也没提供任何罚单或其他单据。在兰溪市交警诸葛中队形象栏上,有詹某照片,是名交警!(4月6日澎湃新闻)

刘老板的货车并不存在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却两度被无故拦停。刘老板联系上詹某碰头接洽时,詹某直言“刘老板做人太不够意思,逢年过节都不来意思下”,这才导致被二次拦车扣证,这完全就是在公然索贿。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詹某两度向刘老板索贿合计6000元,貌似还达不到受贿罪立案追诉标准。但是,詹某可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一则,就第二次索贿情形看,无故拦车、扣证的和收钱的不是一个人,存在明显分工合作,这很可能是窝案。二则,在刘老板和詹某碰头接洽时,詹某一口回绝,竟称“手下的兄弟都要吃饭,这钱不能少”,那么,又有多少人卷入其中了呢?要养活这些“手下的兄弟”,当然不会只靠刘老板一家。那么,又有多少货车主很“够意思”去意思意思——进贡“保护费”了呢?又有多少货车主像刘老板那样“太不够意思”,而被二度拦车扣证索贿了呢?

“想扣你分啥理由都有”,这是在公然索贿。《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当地检察机关,还真不能对此轻易放过,理应积极履职介入,对“想扣你分啥理由都有!”顺藤摸瓜,好好查查,看看有多少交警涉身其中,以把公安干警中的害群之马清除出去。不能让穿着制服的“车匪路霸”予取予夺,肆意侵害车主权益,玷污公安机关形象。

于立生(江苏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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