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借助重大、热点案件推动普法

2017-04-07 07:41:3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石川]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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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日前在山东调研时强调,要借助重大、热点案件宣传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上好法治公开课,让人民群众树立证据裁判、人权保障、程序公正等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规则,共同推动法治进程。

在刚刚经历的山东聊城于欢案引起舆论强烈反弹的背景下,沈德咏的这番表态显然有其深意:新媒体时代,对待司法舆情,回应胜过回避,引导胜过失语。

以于欢案为例,这起案件被报道出来以后,社会上虽有部分情绪偏离了案件本身,但大部分意见主张“以过硬的法律素养做出公正判决”。因此,报纸上、朋友圈,有人对于欢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进行法理辩论,有人主张调查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而司法机关在舆情发生后的表现也值得点赞。无论是审判机关表示已经受理上诉案件,还是检察机关表态将再次审查证据……所有这一切都收到了良好效果,舆情渐渐回归理性。这实际上构成了社会的又一次普法,也是塑造共识的一个机会。

当下新媒体的日益发达,固然为不良信息的无序传播提供了舞台,更为普法宣传提供了绝佳载体。面对庞大的网民群体,每一个与司法有关的热点事件,都有充满张力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与具体的法律条文息息相关。对此,司法机关应该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以练达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以平和的姿态体现司法的温度,努力形成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让老百姓从内心认可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判决。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解开“心结”,离不开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更离不开凝聚担当与责任的普法宣传。正是因为普法,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有更多信任感,对权利保障有更多获得感,对法治建设有更多参与感。

就聊城“于欢案”而言,虽然进一步的审理结果尚未出来,但那些一度沸扬的不理智声音已趋于沉寂,公民普法的结果被留下来了,对法治建设形成了一份新的积累。如果说一起起司法个案的公正处置,可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深熔铸于公众的心中,那么司法机关严肃对待每一个司法舆情,当能为公众的法治信仰培育更肥沃的法治土壤。以看得见的方式输送正义,以感受得到的真诚对待司法舆情,普法宣传越来越有效,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就会越来越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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