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草乌中毒”,公告有用吗?

2017-04-04 14:22:3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强]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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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楚雄州元谋县发生一起14人煮食草乌中毒事件,致其中2人死亡。对此,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预警公告,要求集体聚餐禁止食用野生菌与草乌等毒性中药材,以防中毒。(4月4日人民网)

草乌中毒事件照样发生了,预警公告照旧来了。可是,应对“草乌中毒”,公告有用吗?

2016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市民冬季注意饮食安全,科学进补,严禁食堂、餐饮单位加工食用草乌、附片。

2015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冬季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饮食安全,慎食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

2014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公众注意冬季药膳进补的饮食安全。

瞧瞧,公告一到冬季就发,真的没少发吧。可问题是,乌头碱中毒却没少发生,这几年云南每年都有食用草乌中毒死亡的事件。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甚至还发生村民煮食草乌致6死21伤的中毒事件。

一分为二来看,公告确实能起到“预警”的作用,相信有不少人就是在看到公告后对食用草乌变得谨慎起来。但总有人接收不到信息,总还有人不当回事吧。毕竟,正如公告中提及的“我省民间一直有在冬季进食药膳滋补的习惯,特别是煮食草乌、附片来防寒祛湿”,煮食草乌既已成为民间不少人的习惯,可见要想彻底改变就不是一则公告就能搞定的事了。一言蔽之,公告对接收得到信息且当回事的人有作用,对接收不到信息、接收得到信息但又不当回事的人压根没有作用。

梳理发现,草乌中毒事件主要发生在偏远农村,而这些地方正是信息传递的盲区,加之村民观念落后,饮食健康习惯滞后,要让他们做到慎吃、不吃野生菌与草乌等毒性中药材,既要保证信息传达到,还要确保沟通到位,相关方面该跑腿就要跑腿,该面对面就要面对面。只有多措并举,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草乌中毒”的发生率。

最近,一则“五毛食品”包围农村校园的新闻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有关方面将原因归咎为“农村市场很大,我们监管队伍人员又少,也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言下之意就是“多跑腿,与群众面对面难以做到了”。但没有跑腿,缺乏沟通,许多问题只能是问题原封不动地摆在那里。但愿针对“草乌中毒”的多跑腿、多沟通能风雨无阻,千万别又被“监管队伍人员少”所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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