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做微商,莫为浮云遮望眼

2017-03-30 10:41:4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斯涵涵]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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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近段时间有群众反映,当地教育系统少数教职员工无视法规和纪律的约束,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教职员工应及时纠正整改,未整改的将调查处理。(3月29日《中国青年报》)

晋江市教育局下发的《通知》得到很多人支持,说明这个规定顺应社情民意。

首先,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是法纪明令禁止的行为。淘宝店主和微商虽然做生意的载体发生了变化,但是实质上还是做买卖赚钱,属于经营活动。多数教师都属于事业编制的国家公职人员,如有类似违规行为,须按照相关法规处理。而一旦生意和权力沾边,就容易导致腐败滋生,权力寻租也在所难免。

其次,不利于教师的本职工作。我国学生人数多,很多学校都出现大班额,需要老师花费更多的精力来开展教学,且考试竞争激烈,学校教育牵涉千头万绪,对老师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而老师做微商,要进货、售货、打广告,甚至往往还要打人情牌,上门推销。教师本身教学任务繁重,精力有限,再做微商难免分心,左支右绌,导致教学质量下降,引发异议。

再次,从长远看,老师做微商弊大于利。近年来微商销售泥沙俱下,乱象丛生。很多不规范的甚至违法违规的商品利用朋友圈的熟人大肆推销,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感,“微商轰炸朋友圈”“拒绝推销”的呼声不绝于耳,无论从盈利水平还是市场口碑,一些微商已然沦为了“危商”。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还搭上教师的清誉,赚到了什么?又亏掉了什么?

所以,作为老师,还是离微商远一点为好。实际上,依照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以及国人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老师热爱本职工作,专心做出成绩,一样可以获得物质与精神的富足。莫让浮云遮望眼,摒弃浮躁短视,专注长远,老师们自会明白其中的利害得失而做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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