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巨款打赏主播”不能迟迟无解

2017-03-23 15:42:3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云勇]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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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19日两天,湖北舒女士8岁的儿子童童(化名)用妈妈的支付宝账号,将全家9.3万元积蓄购买“金豆”,买礼物打赏虎牙直播里的多名游戏主播。3月21日,舒女士求助楚天都市报《帮到底》栏目,既是提醒广大家长注意,更想追回这来之不易的血汗钱。(3月22日《楚天都市报》)

新华社3月18日受权全文播发《民法总则》,小孩巨款打赏事件一再上演,让人看到了刚刚通过的《民法总则》的不足,比如对民众日益担心的QQ等虚拟财产等只字未提,没有考虑到日益增多的网络行为,对近几年增多的小孩巨款打赏等没有考虑。

瑕不掩瑜,《民法总则》“好人法”等条文的增加,让人倍感鼓舞。“这一条文最重要的法律价值,就是保护善意救助者不受民事责任追究。为鼓励公民对不负救助义务的他人实施救助,赋予善意施救者必要的责任豁免权,大大降低善意施救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保护好善意施救者”。制定《民法总则》,仍是一个了不起的巨大进步。我们就依据《民法总则》,看看小孩巨款打赏,网络直播平台的不当之处。

网络直播平台涉嫌违法。没有考虑打赏的钱财来源是否合法,比如有人贪污巨额公款打赏;没有考虑未成年人无权处置家庭巨额财产,比如多个小孩前赴后继巨款打赏主播;没有考虑巨额财产处置应当经过配偶同意,总之,涉嫌侵犯他人对自身合法财产的处置权。网络直播平台掉进钱眼,只要是钱,多多益善,为违法行为,不当行为等提供了便利,涉嫌侵权等违法行为。

网络直播平台涉嫌违背公序良俗。生财有道,赚钱要走正道,要能让广大民众理解和接受。网络直播平台诱惑小孩子积极参与打赏,如2017年2月,重庆市12岁男孩“小龙”短短5秒6万元打赏主播;童童两天 9万多元打赏主播。这样的巨款打赏,就算是成年人,也容易挑起家庭矛盾,引发家庭巨大风险。欢迎打赏,不设底线,显然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欢迎巨款打赏,网络直播平台没有严格的审核把关机制,近年来全国各地已经引发了诸多问题。这不得不使我们想起愈演愈烈的“不敢扶”现象,虽然有“谁主张谁举证”规定,但未必得到各级法院认可,不足以保护好人,因而民众锲而不舍推动了“好人法”的诞生:“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好人法”为做好事免去后顾之忧,鼓励民众敢于见义勇为扶一把,这是对社会现实和民众呼声的最好回应。如何更好地保护民众?我们不能总是等到“徐玉玉”死亡,买保健品的老人自杀才来亡羊补牢吧?“不敢扶”造成了民众多年来的巨大困惑,我们敢于直面问题并制定“好人法”,针对引发越来越多社会问题的巨款打赏主播问题,法律也应该有所作为,也应该积极作为。

对于巨款打赏主播,法律应设立“反悔权”。 网购有7天无理由退货,要像网购一样,只要当事人反悔,应该设立类似6个月之内无条件反悔权。

对于巨款打赏主播,应设立延迟到账制度。9万多元是家里的全部积蓄,“他太小了,根本不懂挣钱的辛苦!”防电信诈骗有延迟到账制度,巨款打赏主播对家庭影响巨大,应设立类似一个月以后到账制度。

对于巨款打赏主播,网络直播平台应设立审核制度。比如网络平台必须纳入身份证拍照验证,防止小孩随意闯关;必须取得配偶双方的认可验证,防止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侵犯共同财产处置权;同一人打赏某人一月内要设社会可接受的合理的封顶数。把关措施必须做,不然,网络平台就不能设置直播打赏,相关部门有权严查严处。

“好人法”的艰难出台告诉我们:不能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网络平台打赏,绝对不能小看,现在就须重视,把关必须前移,是到了对网络直播平台随意欢迎巨款打赏说“不”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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