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护真需要综合运用“法德政经”各种手段

2017-03-14 14:43:3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毛开云]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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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3·15。3·15必须打假护真。

近年来,真的东西很多,假的东西不少:保健品当药品买,整老人年的钱;进口奶粉篡改保质期,过期药变成新产品;假身份证办出真银行卡,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猖獗;网络诈骗层出不穷,有人财产遭到损失,有人身体受到伤害,甚至有人丢了宝贵生命……打假护真是个现实课题,不仅属于3·15,更属于365。打假护真,需要综合运用法律、道德、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已经建成,我国不缺法律,缺的是强力执行。食品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打假护真的内容。如果法律条款都能落到实处,必定能够威慑造假者。正是因为打击不力,造假的代价太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歪风压倒正气,从而让假货盛行、真货吃亏。

法律不是万能的,道德的作用不可低估。伟人告诫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如果每个人,特别是商品的生产者、运输者、储藏着、销售者等各个环节,大家身上都流动道德血液,假货从何而来?现实中存在一个问题:自己生产的东西自己不吃,这是一件怪事情。大家做人做事讲良心、讲道德,这是起码的、最基本的要求。不讲良心、不讲道德,就该受到社会谴责,就该让他抬不起头。

当下假货盛行,监管部门难辞其咎。早就有一种说法,8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这个说法尽管失之偏颇,但对监管工作是一种警示。监管严一些、实一些,假货肯定少一些,这个道理大家都懂。特别令人愤慨的是,有的执法人员和造假者互相勾结,欺骗、伤害消费者,这是打假护真最棘手、老百姓最反感的事情。

现在打假,用得最多的是经济手段:罚款。罚款能起一定作用,但不能起决定作用。有人说过,能用钱办到的事情就不是事情,此话值得深思。如果造假者用10元钱就办到了用100元钱才能办到的事情,那谁不愿意出这10元钱呢?

打假护真,时代课题。有道是,时势造英雄。一方面,打假出了不少英雄;另一方面,打假英雄遭遇尴尬。不知这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悲哀。必须让造假者身败名裂、家破人亡,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必须动用“法德政经”各种手段打假,造假者才会没有市场、没有容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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