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雷锋精神助推职业主体道德培育

2017-03-04 09:29: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贺培育 杨畅]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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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的决胜阶段,弘扬雷锋精神、推进职业主体道德建设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这将有助于克服当前不同程度存在于社会职业群体中的价值偏离、德行扭曲、履职缺陷、意志缺乏、创新不足等问题,从而促进职业主体提升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奉献的道德品质。

——弘扬雷锋精神,促进职业主体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是职业主体围绕所从事职业凝聚的一种热爱、专注、勤恳、投入的精神状态和思想信念。这与雷锋“不怕苦、不怕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高度吻合。弘扬雷锋精神,就要积极引导职业主体乐于做“放在哪里就在哪里起作用”的“螺丝钉”,做到淡泊名利与坚守岗位相结合。努力克服世俗诱惑和困扰,守得住平凡岗位上的宁静淡然,坐得住平凡岗位上的冷清板凳,扛得住平凡岗位上的清贫困苦;无论置身何种职业、何种岗位,都要做到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力创佳绩;旗帜鲜明地反对职场中的争权夺利、沽名钓誉、利欲熏心、纸醉金迷。做到“钉子精神”与“工匠培育”相结合。引导、激励职业主体充分发扬钉子的“挤劲”和“钻劲”,在工作中敢于啃“硬骨头”“挑千斤重担”,坚持追求精致精细的境界。比如“大国工匠”胡双钱,“在35年里加工过数十万个飞机零件,里面没有出现过一个次品”。做到锐意进取与积极创新相结合。雷锋无论是当拖拉机手、推土机手还是汽车兵,都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在全面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当下,职业主体更要学习、发扬雷锋这一优良品质,不断开拓创新、超越自我。

——弘扬雷锋精神,推动职业主体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个重要规范,是职业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道德底线。雷锋的诚实守信主要体现在对党和国家忠诚老实、为人民群众忠诚服务、对革命同志忠诚关爱。弘扬雷锋精神,就要积极引导职业主体以对党和国家忠诚老实为操守坚定职业信念。事实上,不论从事哪一职业,只有积极融入国家和民族大业中,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以对人民群众无限忠诚为抓手提升职业美誉度。职业主体有其服务的特定对象,比如公务员提供公共管理服务、医生救治病人、教师培育学生、企业员工提供产品等,都必须通过忠诚服务、坚决抵制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来赢得公众赞誉、社会声誉、职业美誉。以对革命同志忠诚关爱为基石强化职业团队依存度。职业主体特别是团队领头人要努力用春天般的温暖关心每个同志,把他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烦忧,把同志的愉悦看作自己的幸福,通过相互关爱,不断提升彼此间的信任感和依存度。尤其在职业部门、岗位责任日益细分的情况下,职业主体间更应多点“热心厚道”。

——弘扬雷锋精神,强化职业主体服务奉献。

服务奉献是职业主体具备的一种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只问付出、不计回报的崇高品质。雷锋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身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也是这样做的,体现了服务奉献的至高境界。弘扬雷锋精神,就要引导职业主体坚定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融合。职业个体是“小我”,国家、社会是“大家”;“大家”的命运紧连着“小我”的前途,“小我”的发展也影响着“大家”的运行,必须将爱“小我”与爱“大家”、追求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高度统一起来。要引导职业主体正确统筹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雷锋认为“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正像细胞和人的整个身体关系一样。当人的身体受到损害的时候,身上的细胞不可避免也要受到损害”,今天的实际情况仍是如此。职业主体应在集体利益优先的前提下,兼顾好自身的个人利益。要引导职业主体协调好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与追求经济利益并不矛盾,两者是共生、共赢的关系。既要尊重职业主体合理合法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也应要求他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服务奉献意识,消除“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狭隘责任观。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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