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规定》成为湖南管党治党的又一“利器”

2017-02-09 15:05:3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吴俊]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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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规定》指出,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根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2月8日华声在线)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委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着力从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全面加强和规范党的建设。特别是在制度建设方面,省委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此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旨在通过这些制度、规定的出台,将从严治党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实事求是地讲,近几年,湖南高压态势抓反腐、持之以恒反“四风”、坚持不懈治陋习,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得到群众百姓一致好评。但是,即便是“令悬高挂”的如此高压态势下,少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钻制度的漏洞,打政策“擦边球”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情况充分说明,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相比于贪腐违纪等行为,利用领导的权限谋私利具有隐蔽性、私密性、不易发现等特征,但是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同样是严重和巨大的,不仅败坏党风、影响党的形象,还给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和惩治。此次,湖南省委出台《规定》,正是对人民群众关切问题的回应,也吹响了三湘大地上从严治党的又一声“号角”。

要让《规定》成为湖南管党治党的“利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今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管党治党工作意义重大。管党治党的工作重点在哪里?管党治党的任务又该怎样抓落实?这些都要求我们务必保持好清醒的头脑,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果断向顽瘴痼疾开刀,要确保问题出到哪里,解决的措施就跟进到哪里,制度建设就推进到哪里,通过推动从严执纪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使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让《规定》成为湖南管党治党的“利器”,必须抓住关键少数。“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管好“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干部不仅是本单位、本部门改造管党治党责任的第一人,更就是规则、制定者和践行者。要让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党员干部决不能置身于外。实践证明,从严治党首先必须从严治吏,从严治吏首先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领导干部发挥好表率作用,才能凝聚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正能量。

要让《规定》成为湖南管党治党的“利器”,必须严格追责问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再强的措施,如果不能认真执行到位,就如同墙上的“纸老虎”。“动员千篇,不如问责一次”。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背规定的党员干部就是要真问责、问真责,视情严肃追究违纪责任,涉及嫌违法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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