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发“雾霾津贴”更愿不见雾霾

2017-01-11 14:51:3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曹灿辉]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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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重污染天气持续笼罩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上空,记者在北京、天津、内蒙古等多地采访发现,在雾霾天户外工作者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快递员、园林工人、停车场收费员、保安都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有的甚至都没有佩戴口罩。(1月8日《新华社》)

现在,不少户外劳动者并没有认识到雾霾对身体的危害,也没有防护的自觉,很多用人单位更没有给予户外劳动者足够的关爱,比如,发放“雾霾津贴”或劳防用品,让户外劳动者尽量避免雾霾侵害。

雾霾对人身体的危害不可小看,比如,雾霾中的污染物会对人的呼吸道产生刺激性作用,人在雾霾环境吸入含有污染物的空气,容易引起呼吸道感染,使人的身体抵抗力下降,引发哮喘、肺气肿等呼吸系统疾病。

空气质量的改善,非一日之功。从国外治理雾霾的经验来看,治理雾霾是一项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使雾霾对人的伤害降到最低,值得探索。对那些不得不在雾霾中工作的户外劳动者,发放“雾霾津贴”,让其购买防霾用品,是一种正视现实的理性行为,也是一种“治霾行动”,很有必要。

发放“雾霾津贴”,符合“劳保精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其它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在高温、低温、危险环境以及某些特殊岗位工作时,用人单位应该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向劳动者发放相应的补贴。雾霾环境是一种对人体健康有伤害的工作环境,向雾霾环境中工作的户外劳动者发放“雾霾津贴”,是“劳保精神”的具体化体现。

发放“雾霾津贴”,也是不少人的愿望。比如,去年1月,河南省郑州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就“雾霾津贴”发放面向全市职工发起问卷调查,近400人参与调查的结果显示,95%的职工支持发放“雾霾津贴”,其中88%的参与者表示支持和理解优先给户外劳动者发放“雾霾津贴”。

发放“雾霾津贴”,一些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还作了提案。武汉市政协委员、武汉立新中医院院长侯立新在2014年的提案中写道:“雾霾天里,我接诊的病人中,患呼吸道疾病的人明显变多了。”候立新建议,雾霾天户外工作应考虑发放“雾霾补贴”。去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副主委郭乃硕曾呼吁,尽快出台雾霾天气下户外工作标准,针对一定指数的空气质量向户外劳动者发放劳防津贴。

发放“雾霾补贴”,是一种精准的“民生工程”,应该纳入法律轨道,用法律法规统一调整,这样才会有刚性、有保障。“雾霾津贴”资金,政府可以从车辆燃油税费和企业排污费中提取一部分,或由用人单位自筹一部分。“雾霾津贴”发放,要优先“最需要者”,具体标准要引入讨论机制,达成合理共识。

当然,无论是“最需要者”,还是一般市民,都更愿不见雾霾,希望蓝天更蓝,呼吸干净空气,这需要政府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让蓝天碧水惠及民众。

但愿“雾霾津贴”只是“短期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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