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方言者优先”并非就业歧视

2016-12-08 08:34:0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成辉] [责编: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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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福州话’怎么也能成为求职的优势?”近日,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59名劳务派遣人员,其中行政审批局窗口岗位招收3人,在其他要求一栏备注“熟悉福州方言者优先”,此举引发不少市民的热议。(12月7日《海峡都市报》)

近些年来,一个可喜的现象是公民的公平意识在觉醒,而且与日俱增,但凡有不公、歧视等风吹草动,必定会烧灼公众敏感的神经。“熟悉方言者优先”涉嫌对外地人就业造成歧视,引热议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仔细审视,会发现公众质疑这一招聘条件涉嫌就业歧视稍显敏感。一者,公开招聘的59名劳务派遣人员,也只有3个岗位有此要求,占比例并不高。就外地考生而言,仍然有不少选择的余地。而且,该工作最主要是对外交流,虽然普通话已经得到极大推广,但该岗位服务的群体还包括部分不会说普通话的老人,增加这一要求可以更方便为他们服务,是当地政府服务意识提升的体现。

二者,也许很多网友会觉得,当地语言完全可以等入职后再进行学习,但不免有些想当然。此前有网友总结了一份中国方言最难懂排行榜,闽南语位列第二,引起不少人共鸣,“估计没有语言天赋的人,就是在福建待上一辈子可能都听不懂闽南话”,闽南语的难度可见一斑。我曾到另外一个地方挂职一段时间,对语言障碍带来的不便有切身体会,语言不通则交流不便,交流不便工作就无法正常展开。会说方言,其实也是人才市场供需的一种正常反应。

我国法律明确反对就业歧视,那么该如何判断某一招聘条件是否构成就业歧视呢?我认为,主要在于用人单位是否是基于工作岗位本身特点差别对待求职者,如果是则不构成歧视;如果以与工作本身无关的理由差别对待便构成歧视。一言以蔽之,“熟悉方言者优先”是基于特定工作要求对求职者的一道筛选,而且只是优先,并没有一概而论,也不该以就业歧视论之。

■李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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