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瞅啥”是浮躁社会的另一面

2016-12-06 20:35:1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元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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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你瞅啥”引发的命案。今年8月,一对青年男女饮酒后和另一名男子发生言语纠纷,持刀互殴导致一死两伤。北京青年报梳理发现,近年来由于“你瞅啥”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北京时有发生。三中院对2014年至今因家庭琐事纠纷、眼神不适当交流等“非典型琐事”引发的已审结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其中酒后言语失和的案件占四成。(12月5日《北京青年报》)

因为一句“你瞅啥”,引发了一场血案。逝者不能生还,生者不能幸免。仅仅因为一句话引发的血案是让我们痛心疾首的。案件的判决,也只是在法律的层面上还给了死者一个公道。问题是,这种“你瞅啥”的悲剧如何不再发生?

我在想这样一件事情:假如说“你瞅啥”没有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不是有人因此丧失了生命,法律会否关注?如果说,只是因此引发了纠纷,只是因此引发了谩骂,只是因此引发了不愉快,能不能也被关注?我想,结果一定会是尴尬的。即使有人报警,也只会按照普通纠纷处理,要么让双方和解,要么批评教育,要么罚款了事。

现实生活中,因为言语不和,因为一句“你瞅啥”而发生的纠纷是很常见的。导致生命流失的固然并不多见,很多此类纠纷都以不愉快的方式结束了。可是对于“你瞅啥”的现象却不应该纵容。这类现象基本发生在公共场所,既然是公共场所,这就是公共空间,任何人都可能因为“瞅一眼”而成为受害者,这就不是小事情了。

笔者以为,对于警方而言,即使“你瞅啥”没有引发打架斗殴,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需要提升打击的标准。每一个在公共空间里的人,都有“瞅一眼”的权力,这种权力应该得到法律的维系。对于不让别人“瞅一眼”的人,法律应该零容忍,应该坚决打击。

当然,这也暴露出了“中国式围观”的顽疾。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颗好奇心,总是喜欢围观,总是喜欢看笑话,应该说这种围观的猎奇心理也是需要改变的。不应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不应该什么事情都“习惯性的瞅一眼”。

北青报梳理相关案例发现,近年来“你瞅啥”曾经在黑龙江、辽宁、山东等多地引发血案。从2014年至今,三中院审理了多起因家庭琐事以及公共场所眼神不适当交流等“非典型琐事”造成的相关刑事案件。这说明“你瞅啥”已经相当严重。这是浮躁社会的一种表现方式。对于“不让瞅一眼”与“偏要瞅一眼”的群体来说,他们都是浮躁的。而这种浮躁又加剧了“你瞅啥”的病态。

这就需要除了加大法律打击的力度之外,还需要做好心理引导工作,化解所有人心理存在的“暴气”,只有让大家养成有话好好说的生活习惯,才能终结这种“非典型琐事”的发生。

即使“你瞅啥”没有造成后果,法律也不该沉默不言。我们要让“你瞅啥”闭上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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