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靓颖不该“舍亲情而取爱情”

2016-10-11 09:20:4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蓬国] [责编:印奕帆]
字体:【

近来,“张靓颖”刷屏,从“张靓颖即将结婚”到“张靓颖母亲发公开信,指责冯轲把女儿当挣钱工具”,两天之内,剧情急转,让人“应接不暇”,再加上之前的“张靓颖逼婚”事件,真可谓“一波三折”“高潮迭起”,难怪舆论如此火爆。

张靓颖妈妈在公开信中指称准女婿冯轲欺骗张靓颖当了“小三”,侵吞张靓颖和她的公司股份,并表示冯轲不是一个可以把女儿托付终身的男人,明确反对张靓颖与冯轲的婚事。

张靓颖则通过微博一一作了回应,并强调自己的立场:“我可以明白两代人的代沟,但我只会耐心解释,但并不会盲从。我不是傻瓜,我有我想要的方向。”

关于张靓颖母女的这番公开争执,舆论“一面倒”地支持张母,劝张靓颖“听妈妈的话”。在张靓颖的微博留言中,排在首位的是“宝贝,你不要倔,听妈妈的好不好?”,一天之内已有6万多网友点赞。其他诸如“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是负数!”“妈妈要的不是钱,不是名,而是一个真心对你好的人,让她安心的人。”“希望你以后不会后悔吧”等留言,也获得数以万计的点赞。

当然,也有相当部分网友支持张靓颖,认为“自己幸福就好”。而且,就像当初王宝强离婚风波一样,张靓颖母亲的这种“家丑外扬”做法,也受到不少人的批评。有网友觉得,“无论如何,不管谁的错,母亲都不该把这事公之于众,她是为了女儿好呢还是为了她自己,或者是为了控制她女儿?”有论者借用心理学家提出的“母爱的羁绊”,认为“张母的所有反对、质疑、抗争,其实多出自于一个传统母亲对女儿的包揽和管束。”《上海观察》评论文章则直接指出,“在一个婚姻自主自由的时代,仍然固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时代“母亲大人”的角色,这就是张桂英的错误所在。”

在这里,暂且不论冯轲究竟是不是“渣男”,不论张靓颖是不是“很傻很天真”,也不论张母这种“家丑外扬”的做法究竟是“无奈之举”还是“另有目的”,既然张冯二人恋情持续十多年,且已宣布结婚,看来已是“铁了心”的。从“婚姻自由”的角度看,作为成年人,张靓颖完全有权利决定自己跟谁结婚,正如她所说的“我有我想要的方向”,确实是谁也不该、不能强行阻止的。

但是,为了“追求爱情”,为了“做完想做的事,体现活过的价值”,就必须“舍亲情而取爱情”吗?

张靓颖说自己是深爱母亲,不想母亲受到伤害的,可是就连自己的婚姻大事都不告知母亲。张母说,“作为靓颖亲生母亲的我,也是通过媒体报道才知道的,家里的亲戚朋友来电话道喜时,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结婚都不告诉母亲,如此荒诞之举,岂是有半点“孝心”的儿女所能做得出来的?

张母质问道,“那个报道里说,靓颖会邀请部分亲朋好友参加婚礼,现在,我属于“亲朋好友”里的“亲”?还是“朋”?还是“好友”呢?”我想,也许在张靓颖的心里,母亲既不算“亲”,也算不上“朋”或“好友”,甚至连“网友”都不如。就有网友指出的,在张靓颖的心里,永远的排序是“冯轲、网友、母亲”。难道不是这样吗?冯柯先于母亲已“不言而喻”,至于说网友先于母亲也非虚言,试问,女儿结婚的消息是网友先知道还是母亲先知道?

至于冯轲侵吞张靓颖和张母的公司股份一事,就算张靓颖本人确实知情并同意变更自己的股权,那是她的自由,但为什么在没有征得张母同意的情况下,干脆连她的股权及股东资格全部剥夺了呢?由于张靓颖在回应中对此语焉不详,尚不知情况是否属实。如果真有这样的事,且不论是否违法,至少也是“无情”的表现了。

作为儿女,哪怕真的在终身大事上无法与父母取得一致,也不必非得在爱情与亲情之间制造“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二难选择,戴上“爱情至上”的面具,不惜在物质和精神上与之“决裂”,理直气壮地视亲人为路人,放弃亲情的最后一丝温存。

一切视爱情为“万物”、视亲情为“无物”之举,归根到底都是自私虚伪的托词罢了。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