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电信诈骗还须多管齐下

2016-10-08 10:54:3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吕海峰]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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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今,全国共发生被骗千万元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104起,单笔被骗最高金额达到1.17亿元。而今年的1~7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3万起,同比上升223.4%。(《瞭望》2016年第40-41期报道)

众所周知,电信诈骗如今是愈演愈烈,并逐渐呈现出向全国扩展的态势。有人被骗得倾家荡产,有企业被骗得破产倒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严重影响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可以说治理电信诈骗已经迫在眉睫。那么,如何才能让电信诈骗彻底消失呢?笔者认为,唯有电信、互联网,金融、公安“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彻底将其根除。

首先,要想成功实施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它就离不开电信和互联网,这种联系工具。当前,虽然电信实名制已经推行多年,且一直被视为整治电信诈骗的“大招”,然而,时至今日,手机、宽带、上网卡等电信业务非实名的问题依然非常严重。也正是因为这些电信企业的不作为,才导致虚拟运营商行业管理混乱,违规开卡、随意修改号码显示等问题突出,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到了损害。为此,有关电信企业必须要放弃一些短期的经济效益,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除了要坚决彻底地实行实名制之外,还要主动采取各种技术手段甄别、拦截可疑电话号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其次,要想成功实施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它就离不开银行卡,这种“变现工具”。尤其是,当前许多金融机构在银行卡的管理上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比如,在新卡开立方面,很多金融机构在管理上甚至还要和工作人员的业绩相挂钩,于是,一些工作人员为了自身的个人利益,在银行卡的审核上,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致于一些犯罪分子趁机浑水摸鱼。为此,有关金融机构应该迅速、全面地针对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结合诈骗犯罪活动的新动向,不断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

再次,对于电信诈骗的报案,公安机关应有所作为。。一方面,由于一些公安机关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不作为,才导致许多诈骗分子都成功利用个人信息实施了精准诈骗;另一方面,相对其他案件,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电信诈骗犯罪的成本更高,难度更高,但相对于其它犯罪,犯罪分子所面临的刑罚却轻的很,这也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情况。尽管如此,公安部门在电信诈骗方面也应有所作为,必要时,甚至可以作为刑事案件予以立案。

总之,要想让电信诈骗犯罪彻底远离我们的生活,还须电信、互联网,金融、公安“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共同予以打击。只有这样,才能使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一次入行,终生后悔。从而实现以最小的社会成本,换取对人民群众公共利益最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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