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禁”河豚鱼 也不能忘乎所以

2016-09-27 19:11:5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于文军]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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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今后,中国的饕客们将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去品尝“鲜冠天下”的河豚鱼了。今年9月5日,国家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三部委联合签发《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开禁”通知)。这也意味着,自1990年起,饱受争议、历经政策波动的河豚“禁食令”,终于在26年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合法化”食用了。(9月26日长三角政商)

河豚鱼的鲜美是出了名的,受到了食客们喜爱,最脍炙人口的诗句当属苏东坡的“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在江浙沪一带,河豚与鲥鱼、刀鱼一起并称为“长江三鲜”。但河豚鱼也因为有毒而令人望而却步,尽管如此,还是有人敢冒生命危险品尝河豚鱼之美味。因而,国内沿海地区就有所谓“冒死尝河豚”的说法。正因为河豚有致命的剧毒,基于安全的考虑,1990年,卫生部出台一道“禁令”——《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通常,市场上鲜见河豚鱼,即使看到了,也很少有人问津。往往在正规的有相当档次的饭店里,偶尔能见到河豚鱼的菜肴,因为饭店的厨师会处理河豚鱼,能将其有毒的内脏和血等处理干净,而一般市民是处理不了的。

如今,三部委的“开禁”通知,给争议了近三十年的河豚“禁食令”,下达了“休战符”,这对美食家们无疑是一个福音。据说,三部委的“开禁”的是红鳍东方鲀、暗纹东方鲀,这两种河豚主要是人工养殖的品种,基本达到无毒级。尽管如此,还应当谨慎为宜,毕竟河豚鱼剧毒致命,绝大多数人处理不了河豚鱼,而食客们的生命是至上的。为此,建议媒体要做好食用河豚鱼的知识普及;在市场上销售的河豚鱼应当由权威部门指定的部门及其人员予以加工处理,将其有毒的内脏和血等处理干净;有关科研部门还应当继续对诸多品种的河豚鱼进行更严格的、大样本的随机对照跟踪试验与研究,来精准鉴定其其毒素及其处理手段。若无法精准鉴定,宁可不让其流入市场。虽然“开禁”河豚鱼,能够拉动河豚鱼养殖产业,扩大出口,赢得中国在河豚鱼国际市场上的定价权……但这一切均以保障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为前提,百姓吃得安全大如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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