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富不劫贫”:可笑的贪官“催眠术”

2016-09-14 08:13:0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段思平] [责编: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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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委原副书记、区长陈鹏严重违纪案被查处。在纪律审查期间,陈鹏写下10份悔过书,悔过书中多次出现“穷人的钱不能收,老板的钱收一点也无所谓”“不收钱是不近人情”“劫富不劫贫”等字眼——他始终认为“自己本质是不坏的”。

陈鹏抛出“劫富不劫贫”的说法,无非是想说明他还是个“挺有原则”的贪官,从而进一步推导出其“本质是不坏的”这一结论。这反映了贪官的普遍心态,虽已身陷囹圄,但仍认为自己不同于一般的犯罪分子:怎么说也受党教育多年,有点素质;为国家工作多年,有点贡献。这并不奇怪,因为人都是需要自我认同感的。

其实,贪官的“自我认同感”,无非是可笑的“催眠术”。

先是“自我催眠”。第一重境界,是建立正面的自我评价和所谓“正确的价值取向”,第二重境界,就是自欺欺人“虽然做了坏事,但是没什么风险”。比如对于陈鹏而言,他不仅被“劫富不劫贫”的封建江湖道义催眠,还被心中的“小九九”催眠:富人财大气粗,收了他们的钱即便事没办成,往往也能得一句“就当交个朋友”;而穷人的钱来之不易,万一事没办成,被举报的可能性大多了。确立了这样一个“底线思维”,陈鹏贪腐起来既心安理得又肆无忌惮。

然后是“催眠他人”。第一重境界是表演廉政,穷人送的钱,往往是小钱,这时贪官常常做出一副公开拒绝的廉洁模样,以蒙蔽舆论、混淆视听。不知内情的人,还真以为这是个严于律己的清官。第二重境界就是表演无辜,把犯罪事实大事化小——“老板的钱收了一点”,把犯罪责任推给环境——“不收钱是不近人情”,说到底,就是想通过最后的粉饰,影响司法判决。

事实上,这些拙劣的催眠把戏终究骗不了公众和法律,大受其害的只会是日益陷入犯罪深渊的贪官自己。由此,每一个手握权力的人都应该明白,“伸手必被捉”,找再多理由为自己开脱,都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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