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势均力敌”又何妨

2016-08-21 09:22:4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赵晓辉]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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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网约车新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网约车终于等来合法身份。 日前,甘肃省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率先披露已制定当地实施细则并上报交通委审批,该《细则》对兰州市网约车总量规模、准入条件、运营价格、经营模式、形象标识、执法监管、经营期限等都提出明确要求,总体思路是视同出租车管理,由此引发巨大争议。州市该政策一经发布,便引来骂声一片,有兰州市民在社交媒体上表示该政策已“疯狂”。(8月19日 南方都市报)

随着城市人口增长以及交通需求的上升,一些城市的出租车保有量已经不能满足公众的出行需求,而出租车拒载的现象时有发生,“打车难”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于是“滴滴出行”、“优步”等打车软件应运而生。

打车软件确确实实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第一,减少乘客的出行成本,节约乘客的出行时间,可以以更优惠的价格享受到最佳的服务,而打车软件的结算方式也更为方便快捷,同时这也倒逼出租车行业进行改革;第二、为公众提供了一种兼职赚钱的方式,符合分享经济的发展趋势;第三、优化社会资源,增加了信息的透明度和传播渠道,尤其是如实登记车辆和司机的真实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上可以有效地规避“黑车”行业风险。

但是打车软件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政府加强监管。例如:打车软件在不同的时段收取的费用不同,尤其是在打车高峰期需要加价甚至是加高价才能打到车;司机有时会用多个多个打车软件抢单,并且边开边抢,这对公共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一些“黑车”利用打车软件谋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些“网约车”的低价竞争在某种程度上扰乱了出租车行业的经济秩序。

因此,面对打车软件这种互联网产物,既要监管更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能再沿用原来落后的“总量控制+价格管制”的落后思维和管理方式。各个地方在落实网约车新政时,不能与《暂行办法》相违背,而应当为“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出租车行业进行创新性改革,不断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效率和水平,如此才能真正地满足公众的出行需求。而一味地企图通过行政手段来控制出租车行业,不仅体现出地方政府对既得利益者的偏袒和对公众不负责任的态度,更会遭到公众的抵制和批评。据报道,目前兰州出租车在线叫车成功率最高不到25%,远低于全国城市出租车超过70 %的成功率,如果兰州市的实施细则方案维持不变,那么必然会压缩兰州市的“网约车”的生存空间,其发展前景令人堪忧。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各地的网约车的实施细则将陆续出台,而政府所采取的不同态度和监管方式将直接关系到出租车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相关的政府部门应摒弃落后的管理思维和管理方式,学会用更为宽容的气度来面对网络新兴事物,并运用法治思维来规范、引导其发展方向。相信如果可以为“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市场将给出最完美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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