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黑名单” 能换回多少良知

2016-07-25 18:57:0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若冰] [责编:印奕帆]
字体:【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公布了今年第一批国家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据了解,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是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效能的基础保障。纳入“黑名单”的企业会被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部门将对其开展联合惩戒。(7月24日 新华网)

安全,是人们长挂耳边的话语,出门在外,父母再三叮嘱的首先是安全,在各企业、政府单位必然也会把安全的提倡放在第一位,那为何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呢?因为,有企业单位的疏忽、大意、赚取黑心钱;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安全检查只是一个形式,缺乏实质,导致了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

俗话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这一个千古不变的道理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知道,安全掌握在我们每个人自己的手里,一人安全背后是一个家庭的幸福;人人安全,企业才能兴旺,社会才能和谐。如此多的事故和教训发生,我们更应该反思,一个人在赚钱的同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一个企业在赚取利益的同时也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而政府,党和人民赋予你权力,更应该加强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把企业安全责任和政府监督个人责任相连,家庭才会更幸福,企业才会久安、久盛,社会才会和谐。

在此次的“黑名单”当中,公开曝光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辽宁连山钼业集团兴利矿业有限公司和河南省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两家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唐山燕山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以及山东省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企业。本次的“黑名单”到底能够唤醒还在对安全“大意”的企业,能不能换回这部分企业的良知,还得拭目以待。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加强个人、企业负责人、政府责任人的三线相连,不仅要加强企业及个人的安全教育宣传学习,提高安全技能,提高辨识“危墙”的能力。也要落实企业安全事故责任,同时要落实政府安全监管的实名制度,如出现安全事故,政府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才能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才能让监管得到真实落实,才能让安全整治不会变成一个形式。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