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养”是“公车私用”的变异

2016-07-25 17:49:1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贾广测]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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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众反映的公车改革后仍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私车公养”违规加油问题,来宾市纪委调取相关50个市直单位今年1至4月的公务加油卡流水清单,发现有38个单位存在疑似问题。经过谈话函询,有65名党员干部主动承认违纪问题,并清退违规加油款25.11万元。(7月25日《瞭望》周刊)

随着车改力度的逐渐加大,“公车私用”问题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私车公修、私票公报、私车公洗、私油公供等各种“私车公养”问题又层出不穷。仅来宾市50个市直单位,就发现“38个单位存在疑似问题”、“清退违规加油款25.11万元”,私车公养问题之严重可见一斑。

“车改”之后,个别公职人员一边领着车补,一边“私车公养”,任性的消费。这一问题的日益突出,,折射出个别人偷梁换柱、假公济私的丑陋,也为“车改”敲响了警钟。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治作风顽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打好“持久战”。

“私车公养”这种腐败新形式,给当前的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及时堵上这个新型“车轮腐败”漏洞,谨防按下“公车私用”的葫芦,又浮起“私车公养”的瓢。这种腐败形式具有隐蔽性,与带有明显特征、易暴露的“公车私用”相比较,治理难度更大,我们有必要从制度上补上“私车公养”的漏洞。

“党要管党不是一句口号,从严治党不是一种姿态”,那么该如何根治“私车公养”问题,还需从根、从细着手。一紧跟新动向、深挖旧问题,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规者不仅要追缴非法所得,更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二完善管理制度,推进“一案双查”,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查,所查必严,一经核实绝不姑息;三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严格管控发票和财务报销,杜绝“小金库”,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四不定期巡视“回头看”,对于没有查清的问题,要继续彻查,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打好“持久战”,让侥幸者无所遁形。

公车不可私用,私车也不容公养。“车轮下的腐败”是一种禁不止的歪风,作为党员干部,要防止“私车公养”,更要自律,常怀“法网恢恢”的戒惧,“时时勤拂拭”之心,勿以恶小而为之。政府部门也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与勇气,对于敢“触红线”的官员严惩不贷,严防“移花接木”,遏制侥幸心理,真正做到“公车‘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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