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藏母”不是暖新闻 赡养也要大声说出来

2016-07-14 14:45:5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强]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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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春节,西昌的上门女婿刘相礼,把母亲从会理老家接到家里住,但母亲与妻子闹得不可开交,争吵中,妻子还喝下一瓶白酒以死相逼,坚决不同意老人在家里住。为了家庭和谐,刘相礼只好在西昌城里租房供养母亲,并对妻子谎称已将母亲送走。(7月14日《成都商报》)

如果抛开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这一“硬杠杠”不谈,刘相礼9年来所做的一切还算感人。比如9年中,他身兼三职,拼命挣钱,供养着妻儿和另一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也就是自己的老母亲。为了家人,他真地蛮拼的,故事也挺励志的,应该说具有“暖新闻”的某些鲜明“印记”。

可是,如果放在“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的这一标准来衡量,“租房藏母养九年”与暖新闻压根沾不上边,只能说声对不起,可以说这绝对不是什么暖新闻。《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既然有规定,必须执行规定,履行好规定,刘相礼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而已,毕竟赡养父母是一个人应尽的本分。

相反,就和“爱就要大胆说出来一样”,赡养老人同样也应该大胆说出来。可是“租房藏母养九年”向人呈现的是,一个成年男人对母亲的赡养一切在“偷偷摸摸”中进行。9年来,他对老婆说了上千个谎言,每一个谎言背后都是满心疲累,9年里,他把这个女人悄悄藏起来,只能偷偷抽点时间来陪伴,如此这般究竟何苦?赡养有错吗,需要藏着掖着吗?干脆把“赡养“大胆喊出来不就结了吗?

赡养老人光明正大,妻子喝下一瓶白酒以死相逼,从此就让赡养这件事从光明走向地下。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难道就这样不堪一击吗?问题是,在赡养老人这件事情上与自己的妻子有很好地沟通没有,她又知不知道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如果没有很好地沟通,又没有说出自己赡养母亲坚决的态度,就悄然将赡养转至地下,显然责任就不在妻子一个人身上了。果真缺乏沟通,这样的行为某种程度而言不仅忽略了妻子的存在,还暴露出对爱人的极大不尊重。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样的“硬杠杠”必须亮出来,我要赡养老人,这样的责任表达必须要大声喊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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