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诀别猪”抱不平 如此“人道”好糊涂

2016-07-07 11:15:4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蓬国]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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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安徽六安,舒城县康元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内,3000多头“二师兄”在洪水中被困。殖场工人老李在养殖场内望着“二师兄”、无奈落泪的画面触动了亿万网友的心。想转移,因为环保和防疫等限制,这么多生猪带不走,养殖厂将损失1000万元;留下来,随着水位上涨,“二师兄”们将一命呜呼,还会带来一定的疫情风险……7月5日,安徽省六安市一家爱心企业组织救援车辆,赶赴养殖场解救“二师兄”。 参与现场救猪的六安市畜牧兽医局动物疫控中心主任李凯说,80公斤以上的由安徽西商集团运走屠宰,80公斤以下的小猪转移到附近棠父乡的另一个猪场。所以,结局就是,对80公斤以上的猪来说,终究逃不过一死。(7月6日凤凰网)

这则源自新华社的报道广为传播,“点燃”了舆论场,在热搜榜名列前十,排在“武警被洪水冲走”之前。仅在凤凰网,就有8000多人参与跟帖,基本上都是围绕“诀别猪”“终究逃不过一死”的命运展开讨论的。我总体浏览了这些留言,发现同情“诀别猪”,为它“抱不平”的意见明显占据“主流”,大多是诸如“躲过了水淹逃不过屠杀”“被宰还不如淹死呢,这下好了,死无全尸!”“获救后还是要被宰了吃掉,真是讽刺”“人类呀,你的罪孽深重!”之类的悲天悯“猪”与道德谴责。

我不知道把猪救上来再宰有什么“讽刺”的,洪水当前,数千头猪如果救不了就是致命的经济损失,所以殖场工人的哭,主要是因为担心血本无归,生活陷入绝境,而不是因为“爱猪”,否则,他应该把这几千头猪当“宠物”而非“肉猪”养。既然千百年来国人吃猪而安之若素,猪肉也早已成国人的主要肉食,人们对“东坡肉”更是津津乐道,那么,为什么现在把它宰了就是“残忍”就是“罪孽深重”呢?莫非还得为它“养老送终”不可?至于“猪淹死了还能留全尸”,听起来挺“人道”,只是这样一来,不仅让养殖户损失惨重,更让瘟疫“蠢蠢欲动”,可能危及群众的生命健康,那么,这要照顾的到底是“人道”还是“猪道”?

这让我想起那些“爱狗人士”。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爱狗人士”之所以抵制狗肉节,看不得别人吃狗,与其说是因为“爱动物”的“人道”,不如说是“我不吃,你也不许吃”的“霸道”。在民主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应坚守权利的边界,不能以自己的喜恶强加于人,不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他人意志之上,更不能因为自己的权利而剥夺别人的权利。可是,与“出于真爱”把自己意志强加于人的“爱狗人士”相比,眼下这些“爱猪人士”却是“我可以吃,你不可以宰”的双重标准,显得更加伪善。

在澎湃新闻网的相关报道中,重点介绍了主动参与救援的爱心企业西商集团。该企业在帮助救出1000多头猪后,决定以市场最高价收购生猪。他们认为,救猪从经济角度上说虽是损失,但“这是大企业应该尽到的社会责任”。

“赔钱也要救”,这样有良知有担当的企业,受到了众多网友的点赞,但也有个别网友说:“给这个爱心企业捡到便宜了!大家都是心照不宣!”“也不知道是套路还是真诚……如果是套路,这公司还是营得一手的好销”。且不说企业这番买猪究竟是“亏本买卖”还是“精心营销”,既然可以帮助眼看陷入绝境的养殖场减少损失,可以避免大批死猪造成的环境污染,哪怕捎带“私心”,又有何不可呢?如果这样做还能促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发展壮大,不是“一举两得”的双赢或“一箭三雕”的多赢吗?不是对其他企业起到更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吗?

如此看来,某些脱离实际、动辄以“人道”自居者,恰恰最缺的是对人的起码尊重,以及对现实的基本考量。讲人道也要有原则,有边界,莫要“爱如洪水”,汹涌而来,席卷而去,冲毁是非之堤,淹没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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