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地方谈】让问责条例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2016-06-30 16:02:3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伍文胥]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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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6月28日新华社)

问责条例的出台实施无疑是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常态实现新突破的重要制度建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惩贪治腐与治党制度建设不可偏废。十八大以来,中央铁血反腐,成效世所瞩目,“打虎拍蝇”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停,反“四风”深入细微末节实现全渗透全覆盖。与此同时,各类约束和规范党员言行的规矩制度不断严密,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制度建设不断推向深入,正深刻诠释了十八大以来中央深入推进制度治党的总要求。

问责条例是预防权力任性的制度抓手。一分权力二分风险须十分警惕,一方面须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提升党员干部自律自戒意识,主动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做到严以用权、权为民用,明晰公私界线、厘清权力边界,深知权力来自人民,来自党的信任,更当正确认识权力,审慎行使权力。另一方面也是最为关键的还须依赖制度建设,使权力运行在法规制度的轨道上,惩贪治腐、追究党员干部责任有更加明确、详实的制度规矩依据。虽然,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吏的规矩制度在不断严密,但仍存在不少制度“短板”和漏洞,因制度监管不严、权力任性诱发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仍然在不少党员干部身上出现。

党规党纪是加化党内监督的必要举措,是全体党员日常言行的基本遵循。问责条例无疑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又一新的重要举措。问责条例为党员责任追究提供了制度遵循,是对依规治党、依法治党、制度治党的深入贯彻落实。然而问责并非根本目的,在于惩戒,在于制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和制度手段。问责条例的威力在于执行,在于震慑,在于让党员敬畏、心中有戒,在于让党员干部自觉遵循党规党纪、不要触犯纪律“红线”、规矩“雷区”。

让问责条例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条例是对党章深刻内涵的有力贯彻,坚持问题导向,将从制度上强化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纪权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长期以来对于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党员干部,执纪问责者怕得罪人且无明确严厉的制度为“底气”,以致追究问责形式多于内容,雷声大、雨点小。问责条例的出台,就是让执纪问责长出制度牙齿,让执纪者更有“底气”,敢于硬碰硬,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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