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安排,应以实际和全局为重

2016-06-27 10:17:12 [来源:荆楚网] [作者:王彬] [责编:戴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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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目前已有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并没有对婚假再做另外的相关规定,婚假将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其他省份均在3天法定婚假以外增加了婚假天数,其中,婚假最长的是山西、甘肃两省,为30天,堪称豪华婚假。(6月26日《中国经济网》)

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从这一背景来看,取消晚婚假是对二孩政策的顺应,有利于对其进行良好的落实,这也是与实际相吻合的。但要注意的是,各省政府在考虑取消晚婚假的实际需要的同时,是不是也要顾及到婚假安排的实际情况呢?

取消晚婚假本身并没有错,但问题在于,这一规定直接影响到了实际的婚假。而且在这一变动下,一些政府并没有结合现实情况去重新考量婚假的安排,在运用行政裁量权时存在不严谨严肃的情况,这就使得婚假过度缩水或者膨胀,并会给待婚者带来一系列困扰。

具体来分析,在晚婚假存在的时候,各省的实际婚假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基本可以满足待婚者结婚的时间需求;但晚婚假取消后,有些政府没有调整,按规定就只剩三天婚假,这根本满足不了大多数待婚者结婚的时间需求,也有政府过度调整,保留30天婚假,这一定程度上也是假期的浪费。这样看来,这些处理方式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并且还将在实践中“水土不服”。

从局部和全局的观点来看,各省份对于婚假的新规定属于局部,而全国婚假规定的整体情况则是全局,而局部是全局的一部分,对全局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对全局有决定意义。具体来看,一些省份对于婚假安排过少,而另一些则过多,这局部的现实状况会直接导致全国婚假安排的整体情况存在内部各省实际差距过大的实际问题。而且这种明显的差异化对待没有考虑实际情况,没有兼顾到各方面的利益,在践行的过程中更有违公平,会引起公众的抱怨和不满,进而干扰全局,不利于全局的稳定。

要想解决这些现实矛盾,就要结合实际,也要有全局观念。政府应在考虑各地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从追求全国婚假安排整体稳定性的目的出发,最大程度的缩小婚假安排的实际差距。而且,在此基础上,最好能出台统一婚假安排标准,给各省份提供一个合理的标杆,让缩小差距的同时更趋于合理,进而更好的规范各省的婚假安排,使其更“科学化”。只有这样,才能平息“患不均”的公众舆论,实现相对的公平和相对的稳定,让公众切实感受到政府积极切合实际并以大局为重的努力和关怀。

其实,“实际”和“全局”这两者在践行中是相互渗透的,密切联系的。在考虑婚假安排的实际情况时,也要进行全局上的考量,这样才能理清晚婚假和婚假的内在关联,从而对婚假进行合理安排;在考虑全国婚假安排整体稳定这一全局时,也应注意各地缓解安排的细节和实际差距,才能做出更好的研判,并使得大方向的把握合乎情理。所以,要解决婚假安排的现实问题,离不开对“实际”和“全局”的考虑,更离不开两者的结合与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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