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在美赢得诉讼是一堂商业普及课

2016-06-24 18:19:3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义杰]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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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驳回针对阿里巴巴的一项集体诉讼。法院认定,阿里巴巴的信息披露“准确而充分坦诚”,原告未能证明阿里巴巴曾作出虚假陈述,亦未能证明阿里巴巴曾有意欺瞒投资者,从而裁定驳回该起诉讼,阿里巴巴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6月24日《深圳晚报》)

2015年1月,美国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集体向以涉嫌违反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为由向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针对阿里巴巴公司及其高管的集团诉讼。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甚至相关专家都以此指出,阿里巴巴在商业运作、监管风险等存在问题,甚至指出,我国相关部门对公司上市公司的监管方面也与国际通行规则格格不入。而如今,美国相关法院却驳回了针对阿里的集体诉讼,其与原有的预期截然相反,在大跌眼镜之余,人们似乎也应该有所思考。

思考什么?首先应当是认识到在国际上,上市企业面临诉讼是常见的事情,没有必要对其进行过度解读。目前来看,很多人仍然保有着思维定势,似乎被诉讼方就是违法的,提起诉讼的就站在正义的一方,事实并不是如此,甚至相反,比如这次发起诉讼的者在国外被称为“讼棍”,他们专盯着机会对上市公司发起集体宋素,以获得巨额的利益,从他们的外号“华尔街秃鹫”就可见一斑。

其次,那就是对我国的公司还有我国的监管制度不应该妄自菲薄,一棍子打死,认为只要国外的都是好的,国内的都是差的,殊不知在国际商业竞争中,没有绝对的正义者,商业之战更不应该以纯粹的道德大棒来审视。在这一次美国法院的审判中,美国人已经开始学会用“中国思维”来看待问题。在美国,监管部门与企业进行调查或会谈,违背其国家法律。但在中国,上市企业与政府部门保持者沟通和交流是必须的,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共实施1万余次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工商总局的一个非正式管理行为,用于鼓励商家及行业自查,帮助商家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预防或避免发生违法行为。这一非正式行为,企业没有必须公布的必要性。

通过美国法院的这次审议,我们获悉国家工商部门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并非正式会议,无需在IPO时必须披露。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获悉,阿里巴巴在IPO时,信息披露是“准确而坦诚”的,甚至指出了,我国监管环境和法律法规的特殊性,以及电商面临的假货等方面的指责。

总的来说,阿里在美赢得诉讼不仅对阿里是一个利好消息,而且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从这一次诉讼,使美国开始以中国思维来看待我国的特殊情况,也使得我国的企业懂得了国际诉讼的一些知识。对普通民众来说,更是了解了国际商业运作的模式,明白了,对于商业行为需要专业地去看待。除此之外,阿里在美赢得诉讼也应该引起人们的反思,为什么阿里在美国人看来都是“准确而坦诚”的,而我们很多一些人却以敌对的思维看待这样一家中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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