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让医闹“一闹了之”?

2016-06-23 18:21:4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陈怡如]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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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上午,河北省衡水市景县警方在景县人民医院制止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涉案9名犯罪嫌疑人被强制带离现场,目前已被依法刑拘,景县人民医院医务秩序随之恢复正常。(石家庄日报6月22日)

从摆灵堂、烧纸钱、抬棺材到打骂医生甚至伤医杀医,医闹一闹再闹,屡禁不止、屡上头条。究其原因,往往就在于闹就闹了、一闹了之,在处理医闹的问题上只要不出现严重人身伤害,往往息事宁人的多、认真追究的少。

权利和义务应该对等,医生发生了责任医疗事故要被追究责任,其人身安全和个人名誉也应该被法律保护。但现下的舆论环境是,对医生的义务要求“高大上”,权利保护却“不声张”。动辄就说医院是强势单位、医生是高薪职业,却对舆论环境里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弱势视而不见。也正是对医护人员打“歪板子”的舆论环境下,去医院闹腾闹腾先天就占了舆论优势。

除非出现恶劣的人身伤害,否则人们对医闹们的容忍度也远比对医生的高。像肯定是医生医疗出错把人家治死了、医生的责任心太差了、人家家死人了总得有个说法等看似有道理实则不公平的论调,给医闹们多穿了“保护衣”,给医院和医护维权则增添了阻力。

闹就闹了,不闹白不闹,闹了也不会怎么着成为了医闹敢闹的重要原因。《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将“医闹”入刑,但现实里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客观存在。医学鉴定和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有严格的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个过程里,医院不敢挺直腰板说我没错,但医闹就敢肆无忌惮说你没理,医护人员也就只好受“夹板气”。医闹指责医院不需要任何理由,医院维护自己权利却需要法律依据,正是这不对等助长了医闹的狂妄。

决不能纵容医闹“一闹了之”的嚣张。医疗纠纷的发生不可避免,但解决必须有法可依、有路可走。解决医闹问题的根本举措在于让闹不再占便宜,让依法解决有出路。只有让依法维权的人比纠集闹事的人能更好地解决问题,才能引导更多的人走依法维权的路。只有让医闹得不到额外的好处、反而要为自己的闹付出代价,才能真正维护医疗秩序、医院运行和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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