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酬劳天价 节目组应掌握“主动权”

2016-05-29 11:21:5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葭露]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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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晚,《新京报》官微发了一条微博,列出一系列大腕明星参与综艺节目的酬劳,一季高达上千万的大有人在,为人熟知的《奔跑吧兄弟》,仅邓超一人,酬劳就达到100万每集,导演了三季《爸爸去哪儿》的谢涤葵说,明星酬劳把节目制作费抬高,“肯定有玩不下去的一天。”(新京报)

明星录综艺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最初明星录制综艺,无论对节目组还是自己本身都是一种“你情我愿”的双赢局面。节目组可以获得由明星本人带来的人气,明星也可以借节目增加自己的关注度。然而,如今的局面已经成为了明星的“卖方市场”,随着明星掌握了主动权,他们的酬劳自然水涨船高,形成了现在近千万天价一季的市场。

这种情况的出现无疑与明星本人脱不开关系。早期明星以“零片酬”“超低友情价”来借助有影响力的综艺节目对自己的影视剧等近期作品进行宣传,一方面是为了通过综艺混个脸熟,另一方面不乏有着通过综艺一夜爆红的想法。郑凯、baby可以说是《奔跑吧兄弟》的最直接受益者。而在爆红之后,明星的地位随之变高,对于综艺的要价变高似乎也成了一种理所应当的事情。

这时,主要问题就显现出来了。为什么明星的要价高,节目组就要出这么多的价钱?为什么节目组不能重新选择参与的嘉宾?如果说明星的高收费是一方面的问题,节目组无意识的“纵容”也要对其负一部分的责任。众所周知,近几年来国内有名的综艺节目大部分都是从日韩购买来的版权,《奔跑吧兄弟》的原版是韩国家喻户晓的《Running Man》,《全员加速中》则是买自日本的《全员逃跑中》,引进是好事,可是如果光引进不创造,制作方未免就有些偷懒。而这种偷懒不仅出现在节目制作上,也反映在了节目酬劳上。

2014年的综艺调查中节目制片人李欣分析,“明星酬劳之所以占制作费的50%甚至三分之二,主要是因为在很多人眼中,敲定一个大腕儿,一档节目就成功了一半儿。随着明星真人秀的增多,明星价格也水涨船高,尤其是那些带有天王、天后头衔的明星,少于千万元别想跟他们谈。”当一个节目不想依靠内容来取胜,只想借助明星的影响来增加收视率,自然会失去有利的筹码,陷入由明星开价的境地。

依笔者所见,明星固然对综艺节目的发展有着加成的作用,然而一个节目的好坏终究是要看它的制作是否精良,桥段是否有新意,是否切中目前大众的兴趣点。依靠明星或许能带来一时的便利,可是也会导致节目容易因为明星的作为而受到影响,当明星本人的形象受到损害,节目也会蒙受巨大的损失。相反,一个靠自身节目实力吸粉的综艺,所要面临的损失就会少很多。金星曾经吐槽为什么中国明星参与真人秀的薪酬,要比韩国明星高那么多呢?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节目和明星的“主动权”掌握问题上。

所以,与其花大价钱去请明星,不如踏踏实实的将灯光、舞美、音响做好,提升节目品质,同时研究国民的心理,制作出有创意吸引人的节目,从而获得主动权。在这些上花再多的钱,也是不算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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