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勋表彰制度化让评先选优更加规范

2016-05-20 10:38:2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丁乔]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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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5月19日《人民日报》)

长期以来,国内的各种表彰呈现出“百花争分”“争奇斗艳”的局面,既有国家层面的表彰,又有部委系统内部的专项表彰,同时,还有各地区的各类表彰。表彰虽多,但是不乏一些表彰的“含金量”是不足“秤”的。

在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我们更加需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在着力选树典型和优秀方面下足了工夫。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就确立以兰辉、毕世祥、菊美多吉等优秀党员干部为标杆的先进范本,要求全党对标先进反思差距、查找不足。

但是功勋表彰工作不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选谁就选谁,要着眼长远长效,着眼规范科学,着眼社会发展和民心民意,因此,建立完善党和国家功勋表彰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手段。制度才能管长远、管根本。

会议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党和国家功勋表彰工作进入“制度化时代”“规范化程式”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还需要在类别设置、评选条件、奖励颁授等方面制定详细的配套制度,使功勋表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笔者认为,国家层面有国家层面的功勋表彰机制,各省和各部门也应当充分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功勋表彰工作框架。既要遵循顶层设计原则,也要体现地方和部门的特点特色。同时,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也应该加强对地方和部门功勋表彰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全国各地各部门选先评优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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