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录取不宜按年龄“一刀切”

2016-05-10 14:36:3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谢逸飞]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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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报哈尔滨48岁女子范冬梅在2014年和2016年两次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两次入围复试,两次都没有被录取而原因竟然是因“年龄太大不适合继续读博”。

人民大学以年龄划线不录取范女士,直接违反了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简章在报考条件中并没有报考年龄的限制性规定,与年龄有关的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但人民大学并没有在范女士身体健康上提出异议,而是以年龄偏大为由拒录,可见是人为因素造成范女士“出局”,这是非常不公平、非常粗暴的做法。

博士录取以年龄划线违背大学精神。在中国教育资源有限的年代,国家明确规定报考全日制博士年龄不超过45岁,在职博士则不受年龄限制。但随着教育资源丰富,越来越多的大学放宽了博士报考的年龄规定,基本上就是没有年龄限制了。这就符合大学精神了。大学精神是什么?就是给有志于继续深造的社会成员提供学习的机会,而不是高高在上歧视某些社会成员,譬如像范女士这样的大龄考生。就此而言,人民大学心胸还不够宽广。

从人才培养的角度看,有的少年英才,有的大器晚成,尤其是社会科学、人文科学需要时间的累积、阅历的丰富等,大器晚成者众。大学既要鼓励自古英雄出少年,也要为大器晚成者预留一条通道。以年龄划线则完全堵死了通道,遗珠之憾未可避免。人民大学这样的顶级文科类高等学府,每年大龄考生估计不少,遗珠之憾机率就更大。

博士作为最高级的学历教育,录取只应是公平竞争、唯才是举。按年龄“一刀切”、做排除法,程序简单,操作也方便,但是伤害的是制度的公平和人才的选拔。

中国自古倡导“活到老、学到老”,读书学习是一辈子的事情,没有年龄限制。当代中国大力正在致力于构建学习型社会,单是年轻人学习不行,还需要大龄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录取大龄博士是倡导全社会学习、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正确导向、激励方式,希望人民大学不要泼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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