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显网络安全在互联网建设中的战略地位

2016-04-29 08:47:15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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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湖南科技大学基地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国家主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他在2016年4月19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讲话(以下简称“4·19讲话”)中再次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辅相成的。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网络安全已上升为与国家军事、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安全密切相关的核心要素。因此,我们必须立足中国特色,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抓紧制定网络安全战略,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加快网络安全核心技术创新步伐,深化网络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突显网络安全在互联网建设中的战略地位。

(一)抓紧制定网络安全战略

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是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发展利益,着眼有效消除各类网络空间安全威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资源进行战略规划和统筹管理的有机过程。近年来,世界各国从国家决策、制度机构、技术创新等层面入手,加快制定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力度和步伐。迄今,已有50多个国家颁布了网络空间安全战略,90多个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网络内容安全,40多个国家组建了网战部队。

各国网络安全空间战略既是为发展本国网络安全力量实行的顶层设计,又是各国为抢占网络空间制高点的行动部署。尤其是随着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内容与目标从自身国内扩展到全球范围,我国网络空间秩序和生态不可避免遭受巨大的冲击,在网络安全上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在当前形势下,我们既不能过于悲观,又不能一味效仿,而要以围绕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军事等各个层面相关的网络安全观为指导,制定适合中国实际和发展理念的网络空间国家战略,主动把握和适应未来网络空间演变趋势,做到前瞻性设计、全局性统筹、特色性发展。也就是说,要站在国家长远发展的角度,着眼未来网络空间可能面临的形势和威胁,未雨绸缪、预先研判、前瞻规划;要结合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等领域统筹谋划、一体设计;要以国家积极防御战略方针为基点,以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为依据,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空间安全建设模式。

(二)加快网络安全立法进程

习近平同志在“4·19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十几年来,我国针对网络安全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取得了系列成绩,但我国的网络安全立法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尤其是应对新的安全威胁时常常显得滞后和乏力。当前,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和执法经验,研究新技术、新应用对法律建设提出的全新需求,从国家安全战略出发,对国家网络空间法律体系进行系统的规划和评估,科学有序地进行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空间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三)加快网络安全核心技术创新步伐

技术创新是事物发展的源动力,也是网络安全的主阀门。网络安全的本质就是攻击和防御,必须依赖于最先进的技术和产品。这就使得网络安全技术和产品的创新能力,成为维护网络内容安全的重要基石。世界各国通过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调协同创新合作,不断加快网络安全核心技术创新步伐。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政府扶持为导向,以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为主体,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信息安全新技术的投资和政策支持力度,全力推进网络安全自主创新体系和可控能力建设,尤其注意“要尽快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

(四)深化网络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方面,网络无国界,但是网络安全有国界。网络信息跨国性、开放性、复杂性等特点,给网络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世界各国都意识到,黑客攻击、网络犯罪、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事件是国际性难题,仅凭一国之力无法单独解决,必须在国际层面建立多边合作和磋商机制,深化网络内容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另一方面,我国在网络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上,还没有掌握有力的话语权,也缺乏宽广的国际化视野。具体说来,宣扬西方思想的英文网站占互联网80%以上,对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带来强大冲击,“中国好声音”、“中华正能量”网上仍很弱小,网上舆论主导权和话语权还比较吃力;借助互联网推介我国形象和文化输出不足,展现中国特点、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华文化感召力和竞争力还不够;参与全球全网决策、规划时,我国还是“运动员”,不是“裁判员”;在国际事务中缺乏立足中国、福泽全球的方案和团队。因此, 因此,中国必须积极参与网络安全领域的国际安全交流与合作,发挥区域网络安全合作平台作用,提高我国在未来网络空间新格局中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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