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天价”陷阱 监管必须“亮剑”

2016-04-27 12:52:4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健]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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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虾、哈尔滨鳇鱼、武汉姜丝可乐、桂林娃娃鱼……,这一串美味诱人的饮食名单背后,无不被打上“天价”的烙印。各地频繁爆出的“天价”商品成了舟中敌国,消费者为此兽穷则啮,媒体舆论对此责问质疑,各地相关政府部门更是忙着焦头烂额的补偏救弊。

近年来,“天价”商品之所以横空出世,占据媒体报道的版面和社会舆论的高地,一方面得益于互联网时代,网络和自媒体的普及,信息流通的快捷,另一方面是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即便商品“天价”潮如过街老鼠一般,但是“天价”风依然刹不住,依然屡屡成为社会民众茶余饭后的谈资。

频繁出现的旅游消费“天价”事件,在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败坏了旅游环境,让旅游行业长期处于低水平徘徊,因为害怕挨“宰”,大多数的游客就不敢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其结果是旅游资源被闲置,城市旅游收入下降,从业人员收益降低。所以说,“天价”商品“宰客”这一个别违规经营者设置的消费陷阱,对城市经济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如果相关监管部门工作懈怠,对此类事件不重视,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不仅将部门公信力损失殆尽,更会给城市经济建设发展沉重一击。

把“天价”横行的原因归咎于违规经营者一锤子买卖的经营心态,不说是相关监管措施的严重缺失滞后,才是造成这一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如果市场监管存在管理真空或监管漏洞,经营者势必会钻空子牟取暴利。这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不但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更要有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消费者不用怕,经营者不敢想,无“天价”商品的市场环境。

各地发生“天价”商品纠纷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的一般都是警察,让没有市场管理经验的警察,去处理“天价”商品纠纷,其结果可想而知,这种现象,与其说是“有困难找警察”思想的普及,不如说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旁落。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公示管理规定和违规经营举报电话,消费者才能知道,市场监管是谁的责任,投诉建议应该找谁,这样既是对违规经营者有力的震慑,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免于受到威胁,又方便了纠纷的处理,有助于本部门和城市形象的树立,着实会起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除此之外,相关的时常管理措施必须及时跟进,对待敢于挑衅消费市场,出售“天价”商品违规经营的商家,市场监管部门必须要有“亮剑”的勇气决心和果断有效的处理决定,只有“天价”商品消失了,市场环境净化了,才能让消费者流连忘返,才能促进消费行为,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

近年来全国各地区普遍重视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因为发展旅游既符合绿水青山发展经济的需要,又能对地方经济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拉动作用,可以说,漠视消费市场环境治理的后果,谁也承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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