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地方谈】“三个发力”让干部敢为愿为能为

2016-04-27 09:45:5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伍文胥]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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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政治生态正在不断改善。然而,一些党员干部面对大好形势却出现了思想上的迷茫,陷入“为官不为”的泥潭。他们担心在严格的纪律规矩面前,干事就会“出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担当。这种认为干事就会“出事”的想法显然是错误的,必须加以澄清。(4月25日《人民日报》)

一些党员干部面对大好形势缘何会出现思想上的迷茫?面对中央大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落实缘何无动于衷?在反腐执纪的高压态势之下,曾经乌烟瘴气的官场重新赢得清风正气,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为之大变,觉得民心民信。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一些党员干部抱怨“官不聊生”、执纪问责“小题大作”、干事就会“出事”,动辄则咎的执纪态势之下,不少党员干部变得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为了不“出事”,不为、不敢为、不愿为的思想滋生、蔓延,无疑值得各级各地监督执纪者警惕。

当前,正值“四个全面”战略深入实施的关键期,也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各项事业亟待广大党员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义无反顾的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彰显群众“主心骨”的时代担当精神,诠释合格党员干部的本色,干出值得时间和群众检验和检阅的政绩。然而要营造出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良好氛围,还需从三个方面发力。

提升思想认识上发力,使干部“愿为”。一些党员干部缺乏干部创业的主动性,缘于思想认识上的模糊,无法厘清干事与干净的辩证关系。为了保持“干净”,就不愿、不敢干事。再者就是理想信念不坚定,尸位素餐,缺乏干事的主观能动性。干事怕“出事”,这既是对自己政治素养的不自信,又是对组织和群众的不信任。强化党员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理想信念,要树立只争朝夕、砥砺前行的雄心壮志和拼搏精神。

补足制度短板上发力,使干部“敢为”。为了解决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一些地方创造性的建立“容错机制”,严格区分无意过失和为谋私利的故意行为,从制度上确保不误伤敢为者的积极性,同时让不遵法纪、不守规矩、为私利恶意犯错的干部付出不可承受之重。一些干部之所以不敢为,并非不能为,很大程度上是因没有形成具有激励性的干部创业的制度环境,以致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选人用人上缺乏激励性、科学性、合理性、民主性和竞争性,实质就是对干部“敢为”的残酷压制。让干部敢为,就须扫清一切阻碍敢为者作为的制度障碍,积极推进“能上能下”机制落实,使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

增强干部本领上发力,使干部“能为”。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本领恐慌也是重要因素。增强干部本领,一是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遇事不慌、临危不乱,面对困难挑战敢为能为。在当前这个需要党员干部大有为的大时代,修炼党性、提升能力是对每一位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新时期新形势下,各级党员干部面临着的新的历史任务,必须干得了事、干得成事,既能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的侵蚀,又能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做出值得时间考验和人民检阅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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