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有为”是价值追求和责任担当

2016-04-26 09:04:5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姚末]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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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同志撰文《干部要干事 为官要有为》,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长沙发展实际,带着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想为、敢为、勤为、善为四个维度阐述了干部在干事中有为的深刻内涵和执着追求。“干部要干事,为官要有为”这是易炼红对长沙的党员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既要内化于心,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又要外化于行,成为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这句话深刻诠释了“干部干事”、“为官有为”的真谛。一方面在思想上要想干愿干,将干事有为作为人生的价值追求,一方面在行动上要能干会干,将干事有为作为为官一任的责任担当。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易炼红说,干事的行动自觉源自于想干事的思想自觉。尤其是在面对经济新常态的压力时,不能将新常态作为慢发展的理由,不能把严要求作为不作为的借口。新常态下,要有新理念、新状态,保持进取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具体到长沙而言,长沙发展已进入到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更需要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坚定“一日无为、三日难安”、“干事光荣、避事可耻”的思想自觉,在干事和有为上作出表率。

行动是思想的体现和落实。坚定了“干事”、“有为”的价值追求之后,更重要的是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在民生实事的落实和群众获得感的提升中展示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易炼红说,组织和人民赋予了干部岗位、权力,归根到底是用来干事创业的。也就是说,干事创业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常言道,“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其位,便要谋其政;谋其政,必尽其责。谋政尽责,是一种奋斗精神,一种务实作风,一种执政能力。当前,长沙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的战略地位,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湖南湘江新区相互叠加的战略平台,为党员干部提供了干事创业的广阔天地。党员干部只有以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实际行动奏响“十三五”发展的最强音,才能无愧人民重托,不负历史使命。

“干部要干事,为官要有为”是易炼红对长沙全体党员干部的谆谆嘱托,更当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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