慵懒的物价局烹调出桂林的天价鱼

2016-04-21 09:21:04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斯涵涵] [责编: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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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哈尔滨398元/斤的鳇鱼吓到了江苏游客陈先生,结果闹出了沸沸扬扬的“天价鱼”事件。但和桂林比起来,这条“天价鱼”弱爆了。前天,桂林一家餐馆一条“鱼”竟要卖5000元,算起来每斤卖1500元!(4月19日《桂林晚报》)

依然是游客被出租车司机推荐到江边一家餐馆吃饭,依旧是店员推荐了一种味道很好的鱼,依然是商家称杀前已告知价格,发生纠纷报警后依然是警察协调无效后游客无奈付款,且都是媒体曝光后引发关注……桂林的娃娃鱼与哈尔滨的鳇鱼虽然远隔千山万水,却如同一个编剧写出的雷同剧本,情节别无二致,真是一样一样的。

然而,有一点不同的是物价局的特别回复:“只要有人买,怎么定价格是餐馆的事。”这下网友沸腾了,定价是餐馆的事,还要你们物价局干吗?

诚然,饭店的饭菜价格的确属于市场行为,但依照相关法规,物价局的工作职能包括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重大价格和收费争议的仲裁;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等。市场价格在150到200元之间的娃娃鱼,在这个饭店涨了十倍,算不算价格暴利?这个饭店是长期如此还是只针对外地游客杀鱼?如果是前者,物价局是否尽到了监管职责,如果是后者是否涉嫌价格欺诈?如果餐馆没有明码标价,物价局也必须依法严加管理。在相差迥异的收费争议面前,物价局何以轻飘飘地说出“定价格是餐馆的事”?

虽然是先杀“鱼”还是先报价,双方各执一词,但依常理来看,1500元一斤的鱼大多数人还真消费不起,而人地两疏的外地游客也没有先杀“鱼”再嫌贵的理由。目前事件尚在调查之中,但并不妨碍民众窥出事件的原貌。但若非媒体跟进,此起事件恐怕也是雁过无痕了吧。

慵懒的物价局烹调出桂林的天价鱼。商家之所以屡屡不惧天价,无非是瞅准了外地游客不宰白不宰,宰了也无奈的消费心理,而当地监管部门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渎职失职的工作常态,默许甚至纵容了天价鱼事件的不断上演。斯涵涵(湖北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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