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字连篇的“判决书”尊重了谁?

2016-04-18 19:09:1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逍遥]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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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管”写成“工管”,转让款“4500万元”写成“45000万元”,“土地面积”写成“提到面积”……很难想象,这些低级错误,竟然密集出现在法院的判决书中。日前,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20页民事判决书,文字表述错误多达12处,引起社会关注。(澎湃新闻网 4月16日)

判决书,是一次诉讼的最终结果,代表着法律的公平公正,本应是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对待,可湖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却让人大跌眼镜,文字错误多达12处,一份判决书根据诉讼结果起草,初审以致定稿,难道都没有人发现这些低级错误吗?如此敷衍草率,如此漫不经心,莫非真是“没文化”?其实不然,“没文化”的背后暴露的是工作人员对法律工作的极其不尊重,对当事人的极其不慎重。

法院,本是一个庄严神圣的地方,其一言一行无不是法律的象征。当事人走进诉讼程序,本就是相信法律,希望能通过法律讨得一个公平的判决。可如此草率的判决书却让人心生疑窦,其判决过程是否公平呢?“共管”写成“工管”,是输入法的错误,“4500万元”写成“45000万元”,差距可就不是一般的大了,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由谁来付呢?法院的校对把关体现在哪里?法院的严肃性体现在哪里?判决书是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可是,如此判决书却不知道该如何执行?如何准确执行?

俗话说,窥一斑见全豹。一份判决书就将当地法院的种种问题暴露无遗,工作作风有问题,监督缺失,粗心大意等等,法院作为一个法律机关,维护的是正义和公平。然而,错字频出的判决书,丧失的不仅是法院的公信力,更是一种公义。既是对当事人法律权益的不尊重,更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这样的结果,法院能够承担吗?

其实,法院文书“错字连篇”并不是秀英区人民法院独有,这样的事件此前早已曝光过多次,譬如云安县人民法院就曾“荣获”“史上最粗心法院”牌匾,而目前国家没有相应的规定监督或约束也是造成法院屡屡出现“法律文书”出错的原因之一。俗话说,知耻而后勇。希望能通过曝光此事,秀英区人民法院能吸取教训积极改正错误,工作人员能重视自己的言行,严肃认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严格按照程序制作,严把法律文书出台的审核质量关,真正把为人民服务放在心中,真正将公平公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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