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地方谈】换届选举当以“四个意识”为遵循

2016-04-08 14:49:1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白生]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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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我省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4月7日新湖南)

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时,就曾对换届选举工作做出明确指示,要以“零容忍”“零懈怠”根除贿选“阴霾”,保证换届的风清气正。基层的换届选举,直接与群众的民生利益息息相关,最终目标就是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这是党在执政新时期提出的新要求,基层换届选举就是要遵循“四个意识”,用“四个意识”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严格执行。

增强政治意识。换届选举就是要选贤任能,就是要重用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德才兼备的干部,不任人唯亲选干部,不戴有色眼镜,选出勇于担当、勤于作为的好干部。党员干部施政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开展基层工作要贴近民意、服务民生,在原则性问题面前坚定立场、旗帜鲜明,始终在行动和思想上保持与党中央一致,稳固基层组织的党性。

增强大局意识。“在其位,谋其政”,发展是第一要务。面对当前国内经济形势的机遇与挑战,选出来的干部要具备攻坚改革重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备全面统筹改革工作的大局意识,敢于跳出条框限制,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工作关系,持续、有效地推进全面改革,实现发展与稳定的统一,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增强核心意识。基层党组织是党在人民群众中的“门面”与形象,是最能直接反映民意的国家权力机关,基层工作就是不搞“政绩工程”,多为群众做实事、谋福利。换届选举最终目标还是执政为民,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把群众的民生福祉摆在工作的首位,才能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赢得群众的好口碑。

增强看齐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对党员干部提出“三严三实”、“四有”要求、“二十字”标准等,各级部门工作要求和方向,始终要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标准。换届选举工作要坚定依照各项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和原则,坚决杜绝和惩处暗箱违规操作,以规范的法定程序、科学的工作机制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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