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天价施救”关键是破除垄断

2016-04-08 08:52:45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舒圣祥] [责编:印奕帆]
字体:【

4月2日凌晨,朱先生的大货车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发生侧翻,事发后,湖南路通车辆救援有限公司的施救队将出事货车拖到了位于衡东县新塘高速出口附近的衡阳车辆救援服务站。让朱先生始料未及的是,不到20公里的路程,却被告知需缴纳3.6万元施救费用。交涉中,工作人员声称一分钱都不能少,“嫌太多了你就报警啊,你不报警你是我孙子。”然而,当记者介入后,费用先是降到一万八千元,再降到一万五千多元,最后,株洲管理处路政大队新塘中队队长亲自计算的价格是1.488万元。

2013年起施行的《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高速公路救援的收费标准有过明确规定,并明确要求施救人员应该主动出示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乱收费并提供足额、合法有效收费票据。去年4月1日起,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还开展专项行动,强调施救人员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当时,媒体报道中有这么一句话: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如果遇到抛锚、事故等情况需要施救,车主不用再担心遭遇“漫天要价”。

如今读来,这真像是一个笑话。所谓加强施救服务整改落实、规范管理,就整改出了这样的效果,就规范出了这样的水平——拒不向车主提供收费标准,随口喊价且无惧当事人报警。高速公路施救收费之混乱,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天价施救”之所以屡禁不绝,关键的问题就是竞争机制的阙如,光靠相关部门运动式的整改,效果肯定不会持久,而媒体曝光也终究不是办法。整治这样的沉疴顽疾,可行的办法就是建立招标机制和评价机制,凡是收费不规范甚至漫天要价的,就应当对其实行市场禁入惩罚。在道路救援市场建立退出机制,用竞争规则来破除垄断,这才是完善高速公路救援机制的应有之义。

焦点图